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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云维: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 云维          公告编号:临 2019-04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近日收到银行
通知,公司农业银行账户被广东省江门市篷江区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冻结,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开户银行通知及公司自查,云维股份农业银行账户被江门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江门融合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门银行”)基于其与广东际杰能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际杰”)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申请冻结,公司与其并无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广东际杰之间因为
原子公司担保形成的一笔债务(已列入公司 2016 年待确认重整债务),公司已根
据法院裁定批准的云维股份重整计划对广东际杰存在争议的债务金额按规定清
偿比例计算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本次被申请冻结金额约为 5000 万元。

     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冻结账户内
       被冻结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号                                                           金额(元)


      云南云维股份   农行曲靖分行
 1                                   ***************63     32,389,855.97
        有限公司      花山办事处




     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解决措施
    1、本次冻结所涉债务为公司 2016 年度公司与广东际杰存在争议的涉诉重整
债务,公司管理人已对存在争议的债务按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清偿比例提存至管
理人账户;

    2、该笔与广东际杰存在争议的债务已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由广东省江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生效。按 2016 年昆明中院裁定的云维股份重整计划,广东
际杰需根据判决向公司或公司管理人确认对债权审查确认金额无异议,待昆明中
院裁定该笔重整债权后,公司将从管理人账户予以清偿该笔债务;

    3、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与广东际杰针对上述债权申报进行沟通,并
提醒其尽快对登记于云维股份债权表中暂未确认的债务进行确认,以便公司向昆
明中院申请裁定从管理人账户清偿该笔债务;

    4、公司已就 2016 年度重整事宜与相关法院及执行申请人进行沟通,向执行
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立即解除冻结措施的申请,其中明确公司与执行申
请人并无债权债务关系,云维股份对江门银行无给付义务。公司向执行法院提交
了昆明中院批准云维股份重整计划的裁定和云维股份重整计划(包含对债权规定
的清偿方案比例)、管理人账户提存资金证明。债权人广东际杰可依法确认债权
并从公司管理人账户获得清偿,该债权的受偿并无执行障碍,公司亦无拒不履行
清偿义务的行为。关于债务人与执行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由法院通过
发协助执行通知的方式,要求冻结云维股份管理人提存分配给广东际杰的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次冻结存在不谨慎、冻结账户错误、冻结金额远超判

定金额等不当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已向相
关债权人、银行提请交涉,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立即解除冻结措施的申
请,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也请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严格按照
昆明中院裁定的云维股份重整计划及重整债权申报流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债
权确认事宜。公司将与有关各方积极协商沟通,尽快解除公司账户冻结, 同时保
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维护公司权益的权利。

    三、 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暂
时无法正常使用农行账户开展业务活动,被冻结资金不能使用导致该部分资金流
动性受限。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该账户冻结暂未对公司经营活动构成较
大影响。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被冻结等
情况发生。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