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化工: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2018-05-16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18-018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
求,对《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
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间被滨州市环保局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公司以“预防为主,
杜绝环境污染,持续改进,节能减排增效”的环保方针为主导思想,高度重视环境
保护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行清洁化生产。报告期间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
故,未收到环保行政处罚。公司环保情况如下: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2、排放方式
废气经过文丘里、脱硫塔、布袋除尘等装置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水泥装置生产车间废气一般排放口28个,位于各个车间。硫酸废气主要排放口1
个,位于硫酸生产装置末端。
4、主要排放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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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排放浓度97mg/m3,年排放94.3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98.5mg/m3,年排
放90.7吨;颗粒物排放浓度14.2mg/m3,年排放11.1吨;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95mg/m3,
颗粒物排放浓度0.58mg/m3。
5、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
续标准,其中硫酸脱硫塔排放口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1续: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颗粒物≤
30mg/m3 。 一 般 排 放 口 执 行 《 山 东 省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3)表1续标准,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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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20mg/m 、非甲烷总烃≤5mg/m 、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 。
6、核定的废气排放总量
水泥装置一般排放口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气量二氧化硫156.82吨/年、氮氧化物
470.45吨/年、颗粒物64.58吨/年(注:硫酸装置废气主要排放口待相应行业排污许
可核发技术规范后再进行核定废气排放总量)。
7、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配置了文丘里、脱硫塔+布袋除尘的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排放都能
达到排放标准。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年产“15万吨磷铵副产磷石膏制20万吨硫酸联产30万吨水泥装置”技改项
目于2016年3月获得滨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滨环字
[2016]21号。于2017年2月获得滨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的批复,批复文
号:滨环建验[2017]1号。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5月报无棣县环
境保护局备案。
10、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对硫酸装置脱硫塔废气排放配有在线监控自行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排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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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统计排放总量。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车间生产废气、厂界噪音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补充后的
《 2017 年 年 度 报 告 ( 修 订 稿 ) 》 将 于 同 日 公 告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因上述内容补充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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