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关于签订《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8-00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
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及《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概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为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同赢海利资管计
划”),同赢海利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
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2016年11月2日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资
管”、“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托管人”、“浦
发银行”)签订《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
称“资管合同”),《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签订《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之补充协议二》的概况及关键条款
经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2018年1月修订)及摘要的
议案》,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认购价格和数量等作调整。
故公司与招证资管、浦发银行就原资管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经协
商一致,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1月12日与招证资管、浦发银行签订《招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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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补充
协议”),关键条款如下:
1、原资管合同中的出资人现调整为:
与湖南海利 认购份额 占员工持股
持有人 认购资金来源 资产状况
的关联关系 (万元) 计划的比例
自有资金或合
刘卫东 董事 良好 200.00 5.24%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龚小波 监事 良好 200.00 5.24%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刘正安 董事 良好 150.00 3.93%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左巧丽 监事 良好 100.00 2.62%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丁民 监事 良好 150.00 3.93%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张金树 董事 良好 100.00 2.62%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尹霖 公司高管 良好 200.00 5.24%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乔广玉 公司高管 良好 200.00 5.24%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蒋祖学 公司高管 良好 150.00 3.93%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刘凌波 公司高管 良好 100.00 2.62%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游剑飞 公司高管 良好 120.00 3.14%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刘洪波 公司高管 良好 150.00 3.93%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蒋彪 公司高管 良好 150.00 3.93%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陈白秋 公司高管 良好 80.00 2.09%
法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或合
欧晓明 监事 良好 50.00 1.31%
法自筹资金
其他核心业 自有资金或合
在职员工 良好 1,720.00 45.03%
务骨干员工 法自筹资金
合计 3,820.00 100%
2、本协议为《资管合同》的补充协议,系对《资管合同》的补充,《资管合同》的约定
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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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4、如《资管合同》解除或终止,则本补充协议同时解除或终止。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同
时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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