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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2018-02-02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股票代码:60073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Haili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一月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卫东                       王晓光           刘正安




                                         张金树           李钟华




            舒强兴                       尹笃林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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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四、     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9
    五、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5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5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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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湖南海利、股份公司       指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
海利集团、控股股东               指
                                         东,系本次发行对象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三季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湖南国资                         指      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瑞丰林投资                       指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尚锦置业                         指      上海尚锦置业有限公司
永超投资                         指      福建永超投资有限公司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
同赢海利资管计划                 指
                                         产管理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 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

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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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Haili Chemical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南海利

     股票代码:600731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尹霖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51 号

     注册资本:32731.409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86041U

     邮政编码:410007

     电话号码:(0731)85357830

     传真号码:(0731)85357830

     互联网址:www.hnhlc.com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农药开发、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肥、农药
生产在本企业许可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开展);化工产品分析、检
测;化工设计、化工环保评价及监测;化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培
训等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
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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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1、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明确了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定价
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调整、上市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滚存利润的安排等。并
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公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
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6]78 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如期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
表的公司股份 120,208,1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26%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进行批准与授权。

     4、2016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调整。

    5、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
    6、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员工
持股计划的议案》,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股数调整为 5,073,000 股,并报送了会
后事项。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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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得通过。
     2017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 号)(批文签发日为 2017
年 8 月 3 日),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386,30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 月 24 日 15:00 时,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
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
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
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上海尚锦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永超投资有限
公司未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故视为上海尚锦置
业有限公司、福建永超投资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发行的认购。
     经大华验字[2018]000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 15:0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上述参与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缴纳的认股款项 210,151,758.00 元。
     2018 年 1 月 2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
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大华验字
[2018]00001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 为 210,151,758.00 元 , 扣除 发行 费用 4,437,951.73 元 ,募 集资 金 净额 为
205,713,806.27 元 。其中 : 计入 注册 资本 27,908,600.00 元 ,计入 资 本公 积
177,805,206.27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三、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7,908,6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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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资管-同赢之湖
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非公开发行 27,908,600 股。
     (四)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
币 210,151,758.00 元,将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36 个月的锁定期内,合伙人不会
转让所持有的本企业投资份额或退伙。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6 年 4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7.53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151,758.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后全部投资于杂环农药及其中间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友好农药生产装置
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
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
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八)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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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 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根据发行人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
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锦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福建永超投资有限公司、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
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 15 时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湖南海利高
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共计 4 名参与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款项
210,151,758.00 元。未收到上海尚锦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永超投资有限公司的认
购款资金,故认为该 2 名投资者放弃本次发行的认购。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7,908,600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上限 61,386,300 股,发行对象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资管-
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5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成立时间:1998 年 10 月 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780,000 元
经营范围:化工高新技术及农药、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环境保护、安全与职
业健康、化工试剂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投资及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及咨询;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检测、生态环境与安全评价和化工科技
信息服务;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的销售;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
2、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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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369 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 2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选祥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承接省直部门脱钩移交的有关资
产,接收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剥离资产,打包收购、管理和处置省属国有企业所
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托管,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开展相
关的产权投资和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 10 号田厦国际中心 A 座 35 楼 08-10 号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对未上
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4、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
     根据《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业务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 109 人,均为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与湖南海利签署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及湖南海利全资和部分控股
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审核确认的员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股东、
认购金额、出资方、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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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对象之一的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的参与员工总计由不超过 145 人调整为不超过 109 人,认购股数由不超
过 6,640,100 股调整为不超过 5,073,000 股,其他的主要内容和条款不变。上述调
整已经 2018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
并已履行完成会后事项流程。除上述调整外,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
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其他相关内容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内容一致。
     (二)认购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认购对象海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本次向海利集团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327,314,098 股,其中海利集团持有公
司 74,988,175 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 22.91%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后,海利集团持有
公司 83,463,775 股,占总股本的 23.50%,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本次认购对象同赢海利资管计划的参与人为的委托人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
员工。公司本次向同赢海利资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后同赢海利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5,073,000 股,占总股本的 1.43%。
     本次发行其他认购对象均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关系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目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没有交易安排。若对于未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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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
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提交了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最终获配的投资者提交的适
当性管理材料进行了审核。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
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被评为 A 类专业投资者并已签署《A 类专业投
资者告知及确认书》;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 B 类投资者并
已签署《B 类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评
为 C5 级普通投资者并已签署《普通投资者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
《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及《普通投资者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5 级,专业投资者和 C5 级普通
投资者均可认购。经核查,本次最终获配的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均与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本次发行的缴款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共 4 名投资者,该等认购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所配售股份。

     发行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所规定需要登
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深圳市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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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及其管理人登
记。

       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合法资金,上述发行对象
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亦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或结
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
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五、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保荐代表人:          张迎、蒋欣
       项目协办人:          周玲
       项目组成员:          陈悠然、桂程、邓永辉、邓少华、张克凌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二)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长春、胡绪峰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三)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 1
                             栋 24F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08 号水岸天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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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栋 24F
     负责人:                江帆
     签字律师:              罗维平、罗光辉
     电话:                  0731 -84156148
     传真:                  0731-8415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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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4,988,175           22.91
  2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9.17
  3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3.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沪港          7,194,526            2.20
  4
        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汇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          2,813,888            0.86
  5
        点赞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国企          2,219,248            0.68
  6
        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田三红                                          1,905,413            0.58
  8     万恬恬                                          1,715,000            0.52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弘尚资        1,647,813            0.50
  9
        产大格局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10     蔡越                                            1,588,000            0.4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3,463,775           23.50
  2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8.45
  3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371,200            2.92
  4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沪港
  5                                                     6,124,726            1.72
        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6                                                     5,073,000            1.43
        股计划
  7     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988,800            1.12
        上海汇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
  8                                                     2,601,688            0.73
        点赞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祥
  9                                                     2,589,972            0.73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新丝
 10                                                     1,930,900            0.54
        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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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登记公司提供的数

据为准。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招证资管-同
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后通过同赢海利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化情况如下表:

                                发行前持股数(股)       发行后持股数(股)
                                                                                本次发行
 姓名            职务
                                                                                变动股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刘卫东   董事长                           0          0           0      265,602 265,602
王晓光   董事                        29,384          0      29,384            0         0
刘正安   董事                             0          0           0      199,202 199,202
张金树   职工代表董事                     0          0           0      132,801 132,801
李钟华   独立董事                         0          0           0            0         0
尹笃林   独立董事                         0          0           0            0         0
舒强兴   独立董事                         0          0           0            0         0
丁民     监事会主席                       0          0           0      199,202 199,202
龚小波   职工监事                         0          0           0      265,602 265,602
左巧丽   监事                             0          0           0      132,801 132,801
欧晓明   职工监事                         0          0           0       66,401    66,401
尹霖     总经理                           0          0           0      265,602 265,602
乔广玉   副总经理                         0          0           0      265,602 265,602
蒋祖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0          0           0      199,202 199,202
刘凌波   副总经理                         0          0           0      132,801 132,801
游剑飞   副总经理                         0          0           0      159,361 159,361
刘洪波   副总经理、董秘                   0          0           0      199,202 199,202
蒋彪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0          0           0      199,202 199,202
陈白秋   副总经理                         0          0           0      106,241 106,241
合计                                 29,384          0      29,384    2,788,822 2,788,822

二、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 327,314,098 股增加至 355,222,698 股。由于本次
发行后,海利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

                                              16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占股本比       (股)           持股数量      占股本比例
                (股)         例(%)                         (股)        (%)
  有限售条件
                     660,981         0.20        27,908,600     28,569,581           8.04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326,653,117        99.80                  -   326,653,117          91.96
    流通股
   股份总额      327,314,098       100.00        27,908,600    355,222,698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构,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资产结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05,713,806.27 元。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总额将有所增加,资产规模的扩大,使公司的资
金实力得到一定的提升,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长期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
障。同时,资产规模的扩大将适当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提高抗风险能力,进而改善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此外,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投产后,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效益,创造新的利润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将有一定
程度的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三)业务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杂环农药及其
中间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友好农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能力提
升建设项目,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
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和空间,通过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增强,业务领域将进一步拓宽,
同时公司将优化商业模式,进而提升经营管理及综合实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实施长期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公司治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
                                            1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
     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亦不会因本
次发行发生变化。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新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新的同
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均不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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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
大会决议和《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2016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最终获配的四名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
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
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名发行对象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
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基
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及其管理人登记。
     本次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合法资金,上述发行对象不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亦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或结构化安排,
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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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律师认为:
    “(一)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其内部必要的适当有效批准与授
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的申请、
审核、批准和许可等法定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发行对象共计六名,未超过十名,
实际参与认购对象四名,其中,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登记
备案手续; 名发行对象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和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及其
管理人登记,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或依法筹集的合法资金,上述发行对象不存在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认购资金亦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产品或结构化安排,
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本次非公开股票的实际发行认购对象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具备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
    (三)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5 级,专业投资者和 C5
级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实际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提供和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
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最终获配本次缴款的四名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因此其
参与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四) 涉及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协议是该等协议项下各相
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条款内容完备,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合法、有效。
    (五)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
号)的规定;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六) 湖南海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发行过程履行了必备的法定程
序及其相关手续,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实际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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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的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对价已经足额支付;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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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周 玲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 迎                          蒋 欣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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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罗维平                  罗光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江帆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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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陈长春                    胡绪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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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陈长春                    胡绪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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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1 号);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配售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7、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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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
书》之签章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尹 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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