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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旭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0-02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
沈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次授予期权激
励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5.80 万份。根据《上
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决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如下: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7 名调整为 275 名,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
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75.80 万份由董事会重新进行分配,分配完
成后,本次授予总数量不变,仍为 3,600.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不变,仍为
2,925.40 万份,预留数量不变,仍为 674.6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
沈昱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 2020 年 3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75 名激励对象
2,925.4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