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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蓝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及《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
或“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因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后,
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关于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北京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汽新能源”)拟以支付现金或票据的方式向北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河北省黄骅市 205 国道东纬五路南的
部分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标的资产(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均进
行了回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的召开,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通过
本次交易北汽新能源可以完善其产业布局,快速建设可量产
经济型纯电动车的生产基地,满足整体布局需求;迅速开展
技术领先的换电乘用车等具有市场比较优势的车型的制造;
发挥整车产业链的优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并与莱西基
地、常州基地形成产能互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
次交易双方以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北京市
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并同意董事会将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小灵
                                                李小军
                                                何年生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