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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独立董事对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业
务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体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同时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欧阳明高
                                                方建一
                                                杨   实
                                                林   雷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