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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864,463,082 股股份、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218,433,267 股股份及渤
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105,269,045 股股份的锁定
期延长 6 个月。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重组发行股份未解除限
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
将遵守相关承诺。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汽蓝谷”)向北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新能
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100%股权,
发行股份价格为 37.66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交易”)。上
述本次重组交易已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 201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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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北汽集
团、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广州”)及渤
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分别出具了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36 个月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所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
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5 股,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
革的公告(资本公积转增部分)2018 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临 2018-105),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的发行价格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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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66 元/股相应调整为 10.76 元/股。
    自本次重组交易完成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收盘后,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续超过 20 个交易日低于 10.76 元/股,且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10.76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根据前述承诺,北汽集团持有公司的 864,463,082 股股份、
北汽广州持有公司的 218,433,267 股股份及渤海汽车持有公司的
105,269,045 股股份锁定期将在 36 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本次重组交易发行股份未解除限售
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
遵守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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