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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交九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公司及
子公司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
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 关于子公司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长期深
化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
长期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是子公司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
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
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欧阳明高
                                               方建一
                                               杨   实
                                               林   雷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