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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关于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19-07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核准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
或“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和 2019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1)
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8)。
     近日,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93 号)。中国
证监会对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
下:
     一、核准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
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子公
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子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的要求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子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本
次公司债券。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