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实达集团: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8-092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人: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
    ●担保人名称: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强担保”);
    ● 本次反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反担保的余额:公司下属子公司芜湖兴
飞拟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授信
期限不超过 5 年,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民强担保为其上述授信及贷
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兴飞”)拟共同为民强担保对芜湖兴飞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提供
的担保提供相应反担保,其中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深圳兴飞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截止目前,公司为民强担保提供反
担保实际余额为 0,深圳兴飞为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实际余额为 0。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芜湖兴飞拟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额度不
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5 年,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芜
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强担保”)为其上述授信及贷
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及深圳兴飞共同为民强担保对芜湖兴飞
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提供的担保提供相应反担保,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1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芜湖兴飞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借款方情况介绍

    芜湖市兴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目前实际到位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纬卿,注册地址为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 28 号 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

围为通讯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开发集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芜湖兴飞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124.97             91,331.55
负债总额                                    83,202.85             81,961.52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82,892.85             81,558.52
净资产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4,541.57             310,380.99
净利润                                          552.09             3,653.94

    三、担保方情况简介
    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册资本

11.26 亿元,目前实际到位 11.26 亿元,为芜湖市属国有企业、芜湖市国有控股

政策性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古国梁,注册地址为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702 室,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

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

约担保,未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为其他融资性到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

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以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民强担保主要情况如下:
                                       2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44.40%
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0,000                    50,000                44.40%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2,600                    12,600                11.20%
            合计                   112,600                    112,6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7,087.23             156,326.97
负债总额                                          37,714.16             35,809.32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27,650.47             25,197.31
净资产                                           119,373.37             120,517.66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861.32              3,998.59
净利润                                            -1,144.29              -315.04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3、担保方: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5、反担保金额: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6、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7、反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人代主责任人清偿债务之日起 2 年

内。

    8、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担保内容: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向主债权人承担的全部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具有
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及深圳兴飞共同为民强担保对芜湖兴飞上述授信及贷款额

                                             3
度提供的担保提供相应反担保,本次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何和平、陈国宏、吴卫明、蔡金良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强融资主体信用,
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该项议案所述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0 万元,占最

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包

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56,320.26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19.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和 2018 年 9 月份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