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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达集团: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9-097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
及下属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与宜宾临港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临港经管委”)、宜宾哈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哈工科技”)签订了《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合作协议》(以
下简称“本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项目为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本投
资合作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投资金额:暂定项目总投资拟为 7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拟为 5
亿元人民币。由于该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实际投资额、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投资
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资金来源:宜宾临港经管委将协调其国资平台拟投资 2.5 亿元,占项目比
例约 37%;哈工科技拟投资 0.5 亿元,占项目比例约 7%;其余资金拟由东方拓宇
以部分资产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目前尚未确定,其中资
产以 2019 年 4 月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对东方拓宇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值为依据)及自筹取得,实达集团占项目比例约 56%。(各方投资占比最终以工商
登记确定为准)。项目规划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投资合作协议为项目总体投资规划,未来涉及的具体投资方案、其它投
资方、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项目建设周期
等主要内容均可能受到产业发展、政府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项目的规划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规划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目前东方拓宇股权已全部质押(质权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占比
30%,质权人兴港(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占比 70%),可能会存在公司与质权
人未达成一致的情况,导致公司资产暂无法自主分配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6、由于具体项目尚未正式投建,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7、本投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宜宾临港经管委、
 实达集团、东方拓宇、哈工科技四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拟签署《实达(东
 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合作协议》。本投资合作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本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项目为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落户于四川
 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暂定总投资拟为 7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自动分
 拣线平板,快递终端、RFID 移动终端、专业扫码头、充电座、扫地机器人及智
 能微型投影等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临港经开区简介:临港经开区2009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位于长江航道零公
里处,宜宾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域,201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成为国家级经济
技术开发区。临港经开区成立以来,累计开发面积24.65平方公里,累计固定资
产投资近600亿元,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轨道交通、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及
现代港航物流产业“4+1”产业园集聚发展。按照“产学研港城”融合发展思路和“一
区五城”战略布局,临港经开区积极引进一批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
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打造高端产业集聚区,推进临港新区从项目集聚、要素
集聚向企业集聚、产业集聚、创新集聚转变。

   2、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25518

   成立时间: 1988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景百孚

   注册资本:62,237.23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景百孚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7 号实达大厦 12、13 楼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仪器仪表及电传、办公设备、电子计算
机及配件,通信设备,家用电器及视频产品、音响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电
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及配套设
备的租赁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
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98386C

   成立时间: 2009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邢亮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2 号金蝶软件园 B
栋 4 层南座

    经营范围:物联网智能系统工程、智慧城市智能化系统工程、智慧农业智能
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研发、销售及维护;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大数据、
互联网内容的运营;通讯终端产品、电子产品、手机软件、终端软件的技术开发
及销售;手机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其它国内贸易;劳务派遣;手机
的生产;移动手持终端产品、数据采集终端及设备、移动支付设备、物联网终端
及设备、智能家居产品、智能穿戴产品、自动识别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
售。

    4、宜宾哈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7MA6346

    成立时间: 2018年10月8日

    法定代表人:金华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哈工大科技控股(惠州)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大道西段9号302室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及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与设
计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信息、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的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东方拓宇与宜宾临港经管委、哈工科技拟签订《实达(东方拓宇)
智能终端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的内容及其要求

       1.1 项目名称: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

    1.2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从事自动分拣线平板,快递终端、RFID 移动终端、
专业扫码头、充电座、扫地机器人及智能微型投影等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

       1.3 项目总投资:拟为 7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拟为 5 亿元人民
币。

       1.4 项目建设周期:在哈工科技实际交付产业园并满足项目落地经东方拓
宇验收合格的厂房后 3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后投产运营(取得生产许可证
为准)。

       2、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及面积:宜宾临港哈工大科技园区产业园内,一期厂房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具体以哈工科技实际交付场地为准。

       3、各方主要义务

       3.1 宜宾临港经管委及哈工科技为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提供部
分资金支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项目用地,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3.2 实达集团及东方拓宇负责该项目建设和运营,及时足额筹集并投入资
金,确保项目如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4、各方主要权利

       4.1 宜宾临港经管委及哈工科技依法对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开
展的活动享有监督管理权。

       4.2 实达集团及东方拓宇对投入的资产拥有所有权及自主经营权。

       5、违约责任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四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投资合作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为合作项目的整体规划,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具体投资形式、投资金
额、项目计划、出资时间尚未确定,不确定因素较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
及的后续事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各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
合作。本次合作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有利于公司发挥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由于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尚未正式投建,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规划项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该项目尚在规划中,且在后续
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
的可能性,因此本公告中提及的规划建设项目及规划总投资、规划建设期等要素
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规划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
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一定
的资金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规调整,项目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备案、
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发生变化,项目的施工周期可能存在顺延、变更,项目的规划内容可能存在调
整等风险,因此项目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规划中的项目土地涉及审批手续、具体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
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
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5、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规划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规划预估数,
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资金来源尚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
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6、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实达(东方拓宇)智能终端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