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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锦: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6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刚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徐胜锐代为行使表决
权;董事徐安顺缺席会议,委托董事孙皓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虎勇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小苗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董事王虎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公司正常运
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长提
名,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孙皓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