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关于参与设立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08-05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7-05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合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拟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等
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该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拟为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 亿元。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因决策失误及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行业环境、
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的影响,存在项目无法顺利退出、投资收益
不达预期的风险。基金设立尚处于筹划阶段,尚待进行工商设立登记及履行相关
备案手续。
一、交易概述
为把握“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孕育的市场机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拟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等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
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
船基金”)。中船基金募集资金规模拟为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人民币 2 亿元。
中船重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为中船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
管理人,负责中船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与中船投资等共同发起设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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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50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
以 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中船重
工(天津)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AUR0Q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3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
厦二十九层 2902 室
法定代表人:张健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
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业、林业、牧
业、渔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水利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
业、文化业、体育业、娱乐行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
三、基金管理人设立方案
中船基金委托中船重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
准,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 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比例 方式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500 60% 货币
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50 10% 货币
2
3 其他出资方合计出资额 750 30% 货币
合计 2,500 100% -
四、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中船重工(天津)军民融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40 亿元人民币。
3、基金期限:8 年,自成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4 年。经合
伙人大会通过投资期、退出期均可延期一次,每次延期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4、基金投资领域:军民融合技术及应用。
5、募资认缴和出资: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对基金出资。基金分三期缴
付出资,募集资本达到预计规模或截止到基金投资期末,基金募集结束。
出资次数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预计出资时间 2017 年底 2018 年底 2019 年底
募资金额 8 亿元 16 亿元 16 亿元
6、基金合伙人情况
出资金额 出资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亿元) 比例
有限合伙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9.50 23.750%
有限合伙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 5.000%
有限合伙人 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额 28.25 70.625%
普通合伙人 中船重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25 0.625%
合计 40.00 100.00%
(二)基金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出资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
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基金的日常运作;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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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通过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
业化运作。
合伙人会议是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合伙协议》行使权力。除合伙人
会议决议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普通合伙人决定。
2、管理费:基金存续期内,管理费以基金实缴总额扣除收回的投资成本的
余额为基础,按照 2.0%的费率计提;在基金退出延长期及清算期,不支付基金
管理费。
3、收益分配:遵循先回本后分红原则,投资收益首先覆盖全体基金合伙人
的实缴出资总额。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低于 6%(含)时,收益归全体基金合伙
人所有;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高于 6%的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80%为基金
合伙人所有,超额收益的 20%用于基金对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奖励。
4、退出模式:IPO 上市退出、协议转让、并购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船基金依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储备和灵活的退出渠
道。投资中船基金有利于公司深度融入国家军民融合战略,与公司旗下相关产业
板块形成互动,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推动公司的产业转型。
本次对中船基金的投资期限较长,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短期业绩。
六、风险提示
中船基金投资领域涵盖船舶及海工装备、新材料、核电、新能源、医疗器械、
特种装备等,相关行业的国家政策变动对投资项目的收益影响较大。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存在决策失误或因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证券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
管理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为此,中船基金将强化制度体系建
设和风险控制,密切跟踪政策,加强对项目的论证研究,审慎决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设立尚处于筹划阶段,基金的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
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基金尚待进行工商设立登记及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七、备查文件
苏州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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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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