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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高新: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1-0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
073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3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7 年 11 月 13 日 13:30
       网络投票:2017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9 楼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总经理王星先生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1、董事长、总经理王星先生介绍出席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介绍
会议议程、议案,并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2、董事长、总经理王星先生提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并表
决;
       3、董事长、总经理王星先生请一名与会监事、两名股东代表及与会律师检票、监票,
统计投票结果,并宣布投票统计结果;
       4、董事会秘书宋才俊先生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董事长、总经理王星先生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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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36)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
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等相关要求,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
 1        (新增)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章 党委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
                                               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
                                               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
                                               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
                                               立纪委。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2        (新增)                             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
                                               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
                                               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
                                               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
                                               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
                                               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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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36)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
                                                  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3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经理的工作;                               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应事先听取
                                                  公司党委的意见。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
应调整。

     现就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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