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0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关于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5
二、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6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 .......................................................... 8
四、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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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3:3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书志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9 辽宁成大 2017/8/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
况;
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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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3
的议案
4 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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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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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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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
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
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4、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在核准文件有效期
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象发行,投资者以现
金方式认购。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偿债保障措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
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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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9、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方案需以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或
备案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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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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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辽宁
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方式、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发行有关的全
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
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的相关事项。
5、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具体事项。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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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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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的短
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
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额度:注册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发行利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
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置换金融机构贷款。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
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
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
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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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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