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辽宁成大: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1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3:3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书志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9            辽宁成大       2018/9/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
况;
    二、审议事项: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4
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
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等相关要求,为落实
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
起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
                                     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作经费。
(新增)                                         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辽宁
                                     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党委”),公司党委由中共大连市中
                                     山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
                                     委员会管理。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
                                     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
                                     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
                                     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进入党委。同时,按照规定设立中国共
                                     产党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5
                                    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下设党群工作部。
                                    第九十八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的工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
                                    列支。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
                                    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
                                    大战略决策,辽宁省委、省政府重要工
                                    作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安
                                    排。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
                                    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
                                    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
                                    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
                                    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
                                    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
                                    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条 党委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
                                    《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新增)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
                                    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涉及引用条款的,其
序号做相应调整。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