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之关联交易的全部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林英士 姚宏 张黎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