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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宁成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2019-04-2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股东的
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本方案表示同意。
    2、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
规的情况。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符合要求,没有损害上市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出具的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
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事项
    我们认为裴绍晖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裴绍晖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6、关于修订《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事项
   我们认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修订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
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林英士     姚宏    张黎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