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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7-06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 年 8
月 1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议案;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将提交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7〕669 号),就继续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同意继续对山西焦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本次资产重组完成

后,山西焦化总股本不超过 1,552,090,434 股,其中,山焦集团(SS)
持有 895,257,676 股,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 57.68%,西山煤电(SS)
持有 88,045,491 股,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 5.67%。配套募集资金实

施完毕后,山西焦化总股本及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