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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9-01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0元,共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9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151,00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
年2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
75250188000582290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
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13)第110ZA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6,932.10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49,503.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3,355.9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
息扣除手续费6,147.9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总计15,557.40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10,443.67万
元;
   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5,113.7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2,489.50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34,774.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7,798.5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
息扣除手续费6,975.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9月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本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并于2016年12月6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8000582290 募集资金专户         74.32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8000434215 通知存款户        4,700.00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1000612930 定期存单户       2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1000613071 定期存单户       10,000.00
  合 计                  --                --               34,774.3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6,975.82万元(其中2013年度1,970.82万元,2014年度1,133.23万元,2015
年度1,459.95万元,2016年度837.14万元,2017年746.78万元,2018年
827.9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9)第
110ZA1717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