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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远地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2017-11-11  

						债券代码:122370.SH                            债券简称:14 华远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楼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11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管
问答(五)》《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远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2 号”文核准,华远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含 14 亿元)的公司债券,一次全部发行。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成功发行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
券(债券简称“14 华远债”,债券代码“122370.SH”),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4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2017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发布《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
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
于 2017 年度内累计新增借款为 26.59 亿元,主要包括发行公司 2017 年第一期中
期票据、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存续金融机构借款,超过发
行人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6 年末净资产额:70.78 亿元
    (二)2016 年末借款余额:120.68 亿元
    (三)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借款余额:147.28 亿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6.59 亿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37.57 %


    二、2017 年度新增借款分类:
    (一)银行贷款:31.28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44.20%;
    (二)中期票据:15 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1.19 %;
    (三)委托贷款:15.31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1.63%;
    (四)其他借款:-35 亿元(偿还信托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9.45%。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6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上述借款增加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20%,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
问答(五)》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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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作为 14 华远债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新增借款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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