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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远地产: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1.5亿元。
在本次担保实施完成之后,本公司实际为华远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远集团分别于2016年8月和2018年10月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
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致
远”)购买其所开发的北京门头沟新城MC08-014/015地块(北京华中心项目)所
属房屋(以下简称“交易物业”),交易总价格约为23.68亿元(详见公司分别
于2016年7月30日和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临2016-050号《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8-046号《关联交易公告》及相关决议公告)。另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由新都致远为华远集团购买交易物业在工商银行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新都致远为华远集团实际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金
额为5.8125亿元)。
    现华远集团拟向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申请贷款11.5亿元用于支付购买
交易物业的尾款以及臵换之前工商银行的5.8125亿元借款。臵换之后新都致远之
前为华远集团提供的5.8125亿元担保终止。新都致远拟为华远集团此次在工商银
行北京地安门支行申请的11.5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新
都致远与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工商银
行北京地安门支行与华远集团就其所购买的上述物业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
    华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6.4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2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杜凤超、
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此交易尚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
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杜凤超
    注册资本:136175.4979万人民币
    主体信用等级:AA级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针纺织品、
计算机软硬件、钢材、木材、水泥、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仓储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远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435,006.23万元,负
债总额为3,230,622.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35,347.80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为1,313,376.57万元,资产净额为1,204,384.10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
998,075.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727.98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华远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41,670.59万元,
负债总额为4,466,904.7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24,163.80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为2,604,172.70万元,资产净额为1,274,765.82万元;2018年1-9月营业
收入为247,233.1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22.07万元。
    华远集团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出资人设立
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
签署相关协议并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公司为华远集团提供担保。华
远集团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进行了事前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为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
担保方华远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在审议
本担保暨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杜凤超、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还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联营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948,555.25
万元,其中除58,125万元为新都致远对华远集团提供的担保之外,其余全部为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732,152.15万元的比率约为129.56%,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声明及意见。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