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关联交易公告2019-11-22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9-04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春晖女士拟购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橘韵公司”)开发的长沙华远华中心二期项目所属房屋一套,
由于李春晖女士是本公司副总经理,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至本
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李春晖女士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 该项关联交易对橘韵公司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橘
韵公司及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春晖女士拟购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橘韵公司开发的长
沙华远华中心二期项目所属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56.84平方米,购房总价款
为1,235,352元。由于李春晖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李春晖女士无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购房人李春晖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春晖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
任职情况:李春晖女士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至今一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李春晖女士本次拟购买橘韵公司开发的长沙华远华中心二期项目所属房屋
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 56.84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 1,235,352 元。
长沙华中心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由橘韵公司负责开发,本公司
享有 93%权益。其中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2.9 万平方米,于 2017 年 9 月开盘
销售,2018 年竣工。
(二)交易定价原则:本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该项目正常市场价格
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李春晖女士将与橘韵公司签署标准化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
款,橘韵公司将按合同交付房屋。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橘韵公司正常房地产销售业务,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房屋购
买价格合理、公允,对橘韵公司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19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委员 3 名,实到委员 3 名,会议一致通过决
议如下:经核实,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房地产销售业务,关联自然人李春晖
女士具备购买相应房屋的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房屋购买价格合理、
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六次董事会议
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李涛、王巍、朱海武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出具了独立董事声明
认可该交易,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李涛、王巍、朱海武在听取了董事会关于该项交易情况的汇报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实,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房地产销售业务,
关联自然人李春晖具备购买相应房屋的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房屋
购买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