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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银电力:全资子公司出售2×125MW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 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18-0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 2×125MW 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株洲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125MW 关停机组设备类资
产,挂牌价格为 2680 万元;2018 年 2 月 24 日,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 3910 万元,交易价格与挂牌价
格相比溢价 45.9%。该实物资产交易事宜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通过北京产权交
易所审核,并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08 年 9 月,株洲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上大关小”的号召,关
停 2 台 125MW 机组。受钢材价格持续低迷影响,一直未能取得处置时机。2017
年,受钢铁去产能政策影响,钢材价格回暖,株洲公司启动 2×125MW 机组设备
类资产处置工作。2018 年 1 月 22 日,株洲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2×125MW 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挂牌价格为 2680
万元。2018 年 2 月 24 日,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方式
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为 3910 万元,交易价格与挂牌价格相比溢价 45.9%。该
实物资产交易事宜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取得北京
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已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取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唐华银
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2×125 关停机组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资[2018]96 号),按
公开挂牌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相关资产,根据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价
格不低于 268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
重大法律障碍。
    二、 相关各方介绍
    (一)株洲公司简介
    株洲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注册地址为株洲市天元
区 47 号,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生产、销售;电
力设备安装、检修;电力设备工程承包;重油,电器机械销售;电力综合利用;
技术咨询、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73157.6
万元,利润总额 322.34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未
经审计)70327.45 万元,利润总额-9177.11 万元。
    (二)对方简介
    本次交易标的受让方: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3MA73PUU60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尚新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村 2 号
    主营业务:铁路器材、配件及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二类机电、五金交电、润滑油脂、矿产品、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
回收废旧有、黑色金属(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9 日
    主要股东:尚新舟、陈锡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2×125MW 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
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株洲公司 2 台 125MW
机组始建于 1991 年,于 1994 年 7 月及 1995 年 1 月投产发电,2006 年对机组的
热控系统、脱硫系统进行了新建和改造。2008 年 9 月,株洲公司积极响应国家
节能减排、上大关小的号召,关停了 2×125MW 机组。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拟处置资产账面原值 65435.39 万元,折旧 59148.25
万元,净值 6287.15 万元,减值准备 5225.86 万元,账面净额 1061.29 万元,资
产处置范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报告号 XYZH/2017CSA20637)。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按出具的《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2×125MW 机组设备
类资产处置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 0683 号)所示,评估资产原
值 65435.39 万元,净值 6287.15 万元,减值准备 5225.86 万元,账面净额 1061.29
万元 ,评估值 2679.24 万元。
       (三)交易定价

       株洲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2×125MW
关停机组设备类资产项目,根据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价格为 2680 万元。因
挂牌期间产生 2 名以上意向购买方,本次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意向受让
方。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兰州鹏程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3910 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支付期限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交付时间:乙方于进场施工之日起的 180 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设备拆除
   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公司 2×125MW 机组按国家“上大关小”政策进行关停,且已停产多年,
已无再次投入生产的可能性,本次交易有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取得资产处置
收入。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和
网络竞价方式完成,交易公平、公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本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后,认为:
    1、子公司因资产闲置而对关停机组进行合法处置,有利于企业盘活资产,
取得资产处置收入。交易体现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平合理透明,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任职资格
合格,具备资产评估专业能力,评估机构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
及相关当事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
冲突,具有独立性。
    3、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