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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茵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融智)2017-08-03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茵股份

证券代码: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城投大厦 A 座 2-1 号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1 号
         馆顶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


股份”、“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闻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茵股份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中茵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 11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融智   指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                   指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海基金
东海基金资管计划           指   -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东海
                                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
中茵股份、上市公司         指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书》
                                云南融智与东海基金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签
                                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东海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金拟向云南融智协议转让中茵股份无限售流
                                通股(A 股)56,079,338 股,约占中茵股份
                                总股本的 8.80%。
                                东海基金与云南融智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签
                                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指
                                公司与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茵
                                股份股份转让协议》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金艳
        注册资本                                32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城投大厦 A 座 2-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31633367XJ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各项债权投资、债权转让、债权收购、债权
                         置换,对投资对象开展借款、财务性投资等;受托资产
                         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其
                         他经核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1
                         号馆顶楼
        邮政编码         650228

        联系电话         0871-67015310
        股东情况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0%
                         芜湖长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胡金艳         中国                  云南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芸           中国                  云南                       董事
尧子           中国                  云南                       董事


                                         5
莫晓丹      中国                 云南               董事
高誌        中国                 云南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出于长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

重公司长期的成长性和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云南融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海基金资管计划持有的中茵股份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 56,079,338 股,占中茵股份总股本的 8.8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云南融智未持有中茵股份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云
南融智将持有中茵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6,079,338 股,占中茵股份总股本的
8.80%,为中茵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7 月 31 日,云南融智与东海基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
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协议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茵股份无限售流通股(A 股)56,079,338
股,约占中茵股份总股本的 8.80%。
    3、转让价款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单价为人民币 22.35
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叁佰叁拾柒万叁仟贰佰零肆圆叁
角零分(1,253,373,204.30 元)。
    (2)上述协议转让总价款,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



                                     7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合规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乙方
应将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 元)标的股份转让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
户;
    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剩余款项支付
至甲方指定账户。
    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中茵股份大宗交易价格下限,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4、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确认本次协议转让合规性所需的全部文件。甲方应提前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出具的甲方对标的股份的持有证明文件。
    (2)甲乙双方在完成有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
请、报批手续及信息披露程序,且乙方已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协议转让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如下
手续:
    由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时须交付的文件并办理
该股份转让过户的手续,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按规定各自支付完毕各自应承担的所有经手费、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
相关费用。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后,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乙方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2)乙方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8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 56,079,338 股,占中茵股份总股本的
8.8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中茵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中茵股份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中茵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
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
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9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海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胡金艳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2 日




                                 11
        附表: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黄石市

     股票简称                    中茵股份                     股票代码                   6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城投大厦 A
                          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称                                                        册地               座 2-1 号


拥 有权 益的 股份 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是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 为上 市公 司第 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披
露 前拥 有权 益的 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份 数量 及占 上市 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比例:            8.8%
息 披露 义务 人拥 有
权 益的 股份 数量 及 变动后数量:           56,079,338 股          变动后比例:8.8 %
变动比例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在 是   □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 级市 场买 卖该 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股 东或 实际 控 是   □        否    □
制 人减 持时 是否 存
在 侵害 上市 公司 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 股股 东或 实际 控 是 □       否 □
制 人减 持时 是否 存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在 未清 偿其 对公 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 其负 债提 供的 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 次权 益变 动是 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签名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融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胡金艳

                                            签署日期:2018 年 8 月 2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