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2-12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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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2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 IC-33 号 3 楼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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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二、参加会议股东表决
三、公布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
告分别刊登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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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拟变更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拟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要求及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的评估,由于近期
业务扩张,项目增多及 2018 年年报期间审计业务繁忙,无法派出足够的有
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法保证在公司指定时间内
完成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2019 年 1 月 28 日,经双方协商,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承担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
计服务,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对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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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 1 号商务中心二期五楼 511-512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
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
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
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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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审议。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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