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 ST大控 编号:临2019-02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长富瑞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520,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5.51%;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的数量 520,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5.5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来的《协助通知书》
(2019)辽 02 执恢 205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根据协助通知书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富瑞华”)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司法续冻
及轮候冻结长富瑞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下:
1 、 司 法 续 冻 长 富 瑞 华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259,000,000 股 ( 其 中
200,000,000 股为限售流通股;59,000,000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
1
从 2019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止。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包
括派发的送股、转增股及现金红利)。此次轮候冻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9%。
2、司法轮候冻结长富瑞华持有的上市公司 17,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包
括派发的送股、转增股及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
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此次轮候冻结股数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6%。
截止本公告日,长富瑞华持有本公司股份 5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35.51%;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的数量 520,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51%。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因2014年5月大股东长富瑞华与自然人陈某签署金额为1.4亿元投资协
议书事宜,自然人陈某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后自然人就上述
债权担保纠纷由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依申请对长富瑞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采取了冻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对外披露的《大连
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临:2014-042号)、2016
年11月26日对外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续冻的
公告》(临:2016-052号)。
自然人陈某于 2018 年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本次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对长富瑞华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了续冻及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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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
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长富瑞华了解,此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
制权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长富瑞华将与相关方积极协商妥善
处理解决相关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公司将密切关
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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