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3-2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
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具体实施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全体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确保经营和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预防内部风险、规避外部风险、动态
有效控制、持续完善改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促进实现公司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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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营性物业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的范围涵盖了上述企业的主要业务和管理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组织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明确了法人治理及其决策规范,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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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
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发展战略:根据《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董事会负责决定
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在充分调研、科学分析和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管理层制定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管理层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
行。
(3) 人力资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
司董事、经营班子成员选拔、任免、薪酬、考核提出建议。针对员工,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根据制度规定按需做好人力资源引
进和使用工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
谨慎处理人力资源的退出工作。
(4) 社会责任:公司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指标,积极完成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建设;以产品质量为公司生存之根本,从设
计、招标、采购、建造等多环节入手,严把质量安全关;在项目开发、
公司运营中秉持环境保护原则,力争减少环境污染及能源消耗;公司
还致力于促进就业和保障职工权益的工作;
(5) 企业文化:公司已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公司
的根本使命是“让生活更加美好,让生命更添价值”,为实现这一目标,
公司一直奉行“水文化”,以水的丰富内涵来充实企业文化,实现企业
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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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金活动: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等规则管控企业资金活动。公司
积极探索企业多元化融资手段,解决融资需求的同时有效控制公司净
负债率指标;企业投资行为严格遵循相应决策程序;资金运营安全有
序、及时高效;严格控制货币资金收付的时间节点,保障过程无瑕疵;
(7) 采购业务:公司内部建立采购业务相关的操作规范及条例,
包括《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直
属公司合约采购考核管理办法》、《工程项目供方管理办法》等,管控
工程采购程序、工程招投标事项;
(8) 资产管理:公司现有《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办法》、《资
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等规定,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的情况进行及时管理和有效掌控;
(9) 销售业务:公司已制定《客户关系管理制度》、《示范单位
和销售中心管理办法》、《营销费用类采购管理规定》、《营销信息及营
销ERP系统管理规定》、《销售条件听证会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
使用“明源ERP”销售系统统筹相关工作,包括销售计划管理、客户开
发和信用管理、订立销售合同管理、交房管理、客户服务管理、销售
的会计系统控制,实现管理的有序安全;
(10) 研究与开发:公司重视产品标准化建设及相关规则的确
立;在工程环节引入环保节能技术应用,并参股环保节能技术领域的
企业;
(11) 工程项目:公司已制定《项目工程计划管理办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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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工程技术管理办法》、《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项目施工现
场标识标准化管理办法》、《项目工程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工程项目
供方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规定》等规则,对包括工程立项、
工程招标、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
控;
(12) 担保业务:公司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制担保事
项,由总部统一控制并做后续管理,严格限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
保。管理内容包括受理申请、调查与评估、审批、签订合同、日常监
控、会计控制、代为清偿和全力追索;
(13) 财务报告:公司对财务报告工作的管控主要包括制定财
务报告编制方案、确定重大会计事项处理、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结账、
编制个别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报
告分析利用;
(14) 全面预算:公司编制《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应
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指标分解及责任落实、
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调整、预算考核;
(15) 合同管理:公司已出台《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管
理制度》,谨慎对待合同管理工作,于前期做好合同调查、合同文本
拟定工作,合同审核签署后,跟踪合同的履行,并及时跟进合同的变
更、补充和解除,同时做好合同登记归档工作;
(16) 内部信息传递:公司已编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用以构建内部报告体系,通过对内外部信息进行搜集、编制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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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内部报告,并做好内部报告的保管工作。此外,后续还会对内部
报告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内部反舞弊调查;
(17) 信息系统:公司对信息系统进行适当的选择,并根据公
司实际需求做好信息系统开发调试工作,为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做
好维护工作及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工作;
(18) 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出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管
控,选择《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作为常规的信
息披露途径,此外还通过多种合法合规渠道与市场进行沟通,确保信
息披露过程合法、有序、畅通。
(19) 公司已编制《危机事件处理管理办法》,对特发事件应急
控制等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描述的基本风险特征、控制制度、
控制措施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的进行全面评价;
(20)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
策、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开发报批报建、营销等的控制措施和
控制程序执行有效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
合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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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和比较分析方法,进行制度设计覆盖面针对性比对,按照内部控
制作业指引基本风险特征、控制措施形成制度设计和执行有效性测试
底稿,对公司所有管理部门和下属公司进行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规
范实施有效性测试(半年度和年度二次)的测试底稿、依据凭证等结
果,结合日常审计监督,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等方式,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及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分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其中,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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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
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或总资产0.5%)。
(2)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
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或总资产0.5%)),但
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或总资产0.1%))。
(3)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
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或总资产0.1%)。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
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发展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开
发经营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
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
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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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指内控缺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及以上;
②重要缺陷指内控缺陷造成直接损失低于500万元高于50万元;
③一般缺陷指内控缺陷造成直接损失低于5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认定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
a) 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b)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经营行为不科学不合规,导致决策失
误,未实现预期目标,造成重大损失的;
c) 公司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迹象
a) 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给公司带来重要影响的;
b)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c)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 公司重要业务没有控制制度、缺乏控制制度或控制制度系统
性失效,并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
一般缺陷指上述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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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
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二) 公司结合经营、管理情况,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今年
对财务制度等进行全面修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要求,完成内部管理控制手册的编制、增订了完善制
度形式的部分制度。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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