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35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 上实 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 上实 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养老发

   展”)。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城发”)本次

   拟为上实养老发展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40万元

   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实城发实际为上实养老发展

   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00万元。

 上海实业养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养老投资”)拟以

   其所持有的上实养老发展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鉴于上实养老投资的控股股东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东滩”)是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

                               1
   下简称“上海上实”)的全资子公司,上实养老发展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担保概述

    为推动公司实现主业升级、培育并开拓崇明东滩养老产业,上实

城发与上实东滩于 2014 年 1 月共同投资成立了上实养老投资(上实

东滩持股 62%,上实城发持股 38%),并由该平台公司成立全资子公

司上实养老发展负责实施崇明东滩长者社区项目(以下简称“东滩长

者社区”)的开发建设。为了满足后续开发东滩长者社区资金需求,

上实养老发展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13,000 万元贷款,该笔贷款期限

不超过 3 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

上实养老投资的股东方拟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即上实城发拟以其持有上实养老投资 38%的股权为限为上实养

老发展提供相应不超过人民币 4,94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就上实城发为上实养老发展前述贷款所提供的保证担保,上实养

老投资拟以其所持有的上实养老发展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措施。

    由于上实东滩是上海上实的全资子公司,其持有上实养老投资

62%的公司股权,并通过上实养老投资间接拥有上实养老发展 62%的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实养老

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曾明、唐钧、阳建

伟均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确认意见;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亦发表了确认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5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方毅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保洁服务,房地产

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被担保人主要业务

    上实养老发展的主要业务系负责实施东滩长者社区的开发建设。

其中,一期项目整体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包含总建筑面积约 11.5

万平方米的持续护理退休社区(CCRC)项目和总建筑面积约 16.5 万

平方米的活力长者社区(AA)项目两部分。截至 2018 年 6 月底,CCRC

                                 3
项目“上实瑞慈花园”部分公寓及长者服务中心已完成施工并交付使

用,其他项目陆续进入装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AA 项目完成项目

前期策划工作,正着力推进建筑方案设计及开工前准备工作。

3.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072                  153,040

    负债总额            89,267                   104,788

    流动负债总额        20,802                   50,8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805                   48,252

    营业收入            0                        29,568

    净利润              -447                     -484

4. 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方毅

   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

经纪)、保洁服务、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


                                  4
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

术活动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5.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关系

          上海上实                     上实发展

               100%                          100%

          上实东滩                     上实城发

               62%                           38%



                        上实养老投资

                                100%

                        上实养老发展



三、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行政授权

    本次关联担保的相关主体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核定

的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

    当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24,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8%。预计本次对

外担保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


                                 5
币 29,6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97%。公司无逾

期担保情况。


五、 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东滩长者社区项目开发建设的银行贷款需
求,符合公司持续介入养老产业的战略需要。上实养老发展的资信情
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上实养老投资拟为该项担
保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上实城发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未超过
其在上实养老投资中的所持股权比例;其他股东上实东滩亦为该项银
行贷款提供对等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平、公允、公正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该次担保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作为上实养老投资的股东方之一,以所
持股权比例为上实养老投资全资子公司上实养老发展所申请的银行
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我们认为,作为上实养老投资的股东方,上实城
发与上实东滩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为上实养老发展银行贷款提供保
证担保,上实城发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未超过其在上实养老投资中持
有的股权比例,且上实养老投资拟为该等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体现
了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
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6
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拟为上实养老发展向银行申请贷款提
供不超过 4,940 万元的保证担保,其在该关联担保中所承担的担保责
任未超过其持有的上实养老投资 38%的持股比例,同时上实东滩为上
实养老发展银行贷款提供了对等担保,上实养老投资拟为该项担保提
供反担保措施,符合公平、公允、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时,该等担保有利于解决上实养老发展的资金需求,满足其日常经营
及项目开发的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意见,

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实养老发展作为上实城发的参股公司,上实城发与上实东滩拟

为其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增信,有利于上实养老发展拓宽

融资渠道,满足后续开发资金需求,推进东滩长者社区的开发建设,

为公司持续介入养老产业、推动实现主业升级奠定良好基础。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7
 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5.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意见;

6.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