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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7-073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号城开中心 1 号楼 32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605,0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09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梁衍锋先生授权委托董事会秘书蒋华明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44,925,015 53.0996 39,679,970 46.9002                      1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3,644,97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    3,965 99.9974      0 0.0000     100     0.0026
        章程>的议案       ,000
1       关于公司日常     3,965 99.9974    100 0.0026       0     0.0000
        关联交易的议      ,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是特别决议议案,须获得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由于公司股东
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投票反对,本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996%,该事项未获通过。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通过。该议案为
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杰、何雨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