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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2-08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08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
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2017 年 4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
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财务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发了财会[2017]30 号《关于
修改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财会[2017]15 号通知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
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