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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股份: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修订通知》的概述

    于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

止。

    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二、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 1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修订通知》附件 1 主要对财务报表格式作以下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

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

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

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

目列示;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列示;原“工程物资”

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

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

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

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

“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

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

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修订通知》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执行《修订通知》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

                                     2
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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