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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9-01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九条            (三)会议期限;                         (三)会议期限;

会 议 通 知 的 (四)事由及议题;                          (四)事由及议题;

内容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

                  (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修改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临时会议的说明。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

                                                   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

                                                   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

                                                   事会应当予以釆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秘书室工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秘书室工作 员对董事会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

             人员对董事会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 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以下内容:

             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董事亲自出席、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

第 二 十 六 条 (三)董事亲自出席、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 况;

会议记录     况;                                  (四)会议审议的提案;

             (四)会议审议的提案;                  (五)会议审议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五)会议审议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反对、 权票数);

             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