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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国贸:关于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72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地产”)下属企业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远洋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新地”)
签署两份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厦门市翔安区 13-15 片 2017XP02 地块和
2017XP03 地块。国贸地产将间接持有两家项目公司各 51.98%的股权,远东新地将
间接持有两家项目公司各 48.02%的股权。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合作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情况概述

    2017 年 9 月 29 日,国贸地产全资子公司南昌同筑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昌同筑”)以人民币 10.56 亿元总价竞得厦门市翔安区 2017XP02 地块,全资子公
司南昌启润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启润”)以人民币 15.90 亿元总价竞得
厦门市翔安区 2017XP03 地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59 号公告。
    为充分发挥合作优势,近日国贸地产下属企业与远东新地签署《关于厦门市
翔安区 13-15 片 2017XP02 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2017XP02 地块合作
协议》”)、《关于厦门市翔安区 13-15 片 2017XP03 地块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
“《2017XP03 地块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各方将合作开发厦门市翔安区 2017XP02 地块和 2017XP03 地块。
国贸地产与远东新地间接增资南昌同筑、南昌启润。增资完成后,国贸地产将间
接持有两家项目公司各 51.98%的股权,远东新地将间接持有两家项目公司各
48.02%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开发项目及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一)合作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1、2017XP02 地块
    2017XP02 地块土地用途为普通住宅、商业,土地面积 1.76 万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 3.52 万平方米,容积率 2.0,成交总价 10.56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9 月 29 日
南昌同筑竞得该地块。
    2、2017XP03 地块
    2017XP03 地块土地用途为普通住宅等,土地面积 2.6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30 万平方米,容积率 2.0,成交总价 15.90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9 月 29 日南昌
启润竞得该地块。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南昌同筑地产有限公司
    南昌同筑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出资。
    2、南昌启润地产有限公司
    南昌启润成立于 2017 年 7 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出资。
    南昌同筑、南昌启润均为国贸地产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国贸地产和远东新
地将分别间接持有南昌同筑、南昌启润 51.98%和 48.02%的股权。
    (三)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9755035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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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文勇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楼 2001 内 200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权结构:远洋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远东新地实际控制人远洋集团系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港股代码:03377),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远洋集团资产总额
1,512.65 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 493.30 亿元人民币;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45.51 亿
元人民币,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38.12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远洋集团资产总额 1,798.42 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 518.24 亿元人民币;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72.59 亿元人民币,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26.68 亿元人民币(未
经审计)。


       三、合作开发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由南昌同筑设立全资子公司(下称“2017XP02 项目公司”)作
为 2017XP02 地块的开发主体及建设单位;由南昌启润设立全资子公司(下称
“2017XP03 项目公司”)作为 2017XP03 地块的开发主体及建设单位。
    2、国贸地产与远东新地间接增资南昌同筑、南昌启润,增资扩股后国贸地产
与远东新地间接分别持有 2017XP02 项目公司、2017XP03 项目公司 51.98%和
48.02%的股权。上述增资须遵守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
    3、国贸地产与远东新地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分享项
目开发权利和收益,并承担项目亏损和风险。
    4、2017XP02 和 2017XP03 相关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国贸地产选派 3 人,远东新地选派 2 人,董事长由国贸地产委派。
    5、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
失。
    6、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
决,则可向协议签约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并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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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作方均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
提升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合作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市
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履行及其效果有一定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1、关于厦门市翔安区 13-15 片 2017XP02 地块合作开发协议
   2、关于厦门市翔安区 13-15 片 2017XP03 地块合作开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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