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对《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潘爱玲、盛希泰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