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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9-2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

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其部

分房屋租赁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湖北长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

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害;

    3、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