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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阳能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3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锦天投资)、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瑞投资)、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强投资)合计持有辽宁红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能源)股份 127,011,601 股,占红阳能源
         总股本的 9.61%。股份来源为红阳能源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人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红阳能源股份不超
         过 26,440,347 股,即不超过红阳能源目前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红阳能源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5%以下股东         63,505,801          4.81%
伙企业(有限合伙)                                                  63,505,801 股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5%以下股东         31,752,900          2.4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1,752,900 股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5%以下股东         31,752,900          2.4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1,752,900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            63,505,801                4.81%           受同一管理人管理

         业(有限合伙)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            31,752,900                2.40%           受同一管理人管理

         业(有限合伙)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            31,752,900                2.40%           受同一管理人管理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7,011,601               9.6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    31,231,037           2.34%   2016/11/17~          13.35-14.60          不适用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11/22

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    15,615,518           1.17%   2016/11/17~          13.35-14.60          不适用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11/22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    15,615,518           1.17%   2016/11/17~          13.35-14.60          不适用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11/2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拟减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合理    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持原
                   (股)        持比例                                期间            价格    份来
                                                                                                         因
                                                                                       区间     源

西藏山南锦天    不 超 过 :      不   超                           2019/6/10    ~    按 市   非 公     企 业
                                           竞价交易减持,不
投资合伙企业    26,440,347 股    过:2%                            2019/12/6          场 价   开 发     自 身
                                           超过:26,440,347
(有限合伙)                                                                          格      行        资 金

                                           股                                                           需求

                                                    2
西藏山南锦瑞   不 超 过 :       不   超                      2019/6/10   ~   按 市   非 公   企 业
                                           竞价交易减持,不
投资合伙企业   26,440,347 股     过:2%                       2019/12/6        场 价   开 发   自 身
                                           超过:26,440,347
(有限合伙)                                                                   格      行      资 金

                                           股                                                  需求

西藏山南锦强   不 超 过 :       不   超                      2019/6/10   ~   按 市   非 公   企 业
                                           竞价交易减持,不
投资合伙企业   26,440,347 股     过:2%                       2019/12/6        场 价   开 发   自 身
                                           超过:26,440,347
(有限合伙)                                                                   格      行      资 金

                                           股                                                  需求

注:1、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若红阳能源于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上市公告中做出如下承诺:
    (1) 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红阳能源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算每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公
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红阳能源股份分别解锁三分之一。
    (2) 上述股票的解锁以履行完毕与红阳能源等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补偿协议》下上一年度股份补偿义务为前提。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红阳能源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红阳能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 若前述限售期及解锁前提、解锁股份数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监管部
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或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提出新要求的,根据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3
       (4) 锦天投资、锦瑞投资、锦强投资对沈阳焦煤的出资己依法足额缴付到位,不存在出
资不足、虚假出资等情形。合伙企业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
等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公司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未质押给第三方,亦未设置任何其他
第三方权利负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合伙企业以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认购红
阳能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或障碍。
       (5) 2015 至 2017 会计年度,煤炭资产(特指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258.17 万元、16,130.32 万元以及 24,196.90 万元,辽宁热电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248.98 万元、12,955.64 万元以及 14,916.17 万元。根据
2015 至 2017 会计年度(如未能于 2015 年完成交割,补偿期相应顺延一年)沈阳焦煤资产减值
情况,以股份的形式对红阳能源进行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
       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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