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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阳能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4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5,100 票,比例 45.9459%;反对票数 6,000
   票,比例 54.0541%。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煤宾馆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8,659,6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9.776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董事张德辉、张兴东、于苓、蔡成维、独立董
   事朱克实、独立董事崔万田、独立董事王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郭学文、方志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沈煤集团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8,653,693 99.9956           6,000     0.004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沈煤集团为        5,100 45.9459 6,000 54.0541       0     0.0000
     公司下属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 620,895,741 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圣扬、文新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
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