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洲际 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能更加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同意公司变 更本次会计估计。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丁贵明) (汤世生) (屈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