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拟签署的《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该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马腾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盈利补偿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马腾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贵明) (汤世生) (屈文洲)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