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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际油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2016-04-02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股票代码:600759            股票简称:洲际油气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                                     名称
                                        金砖丝路一期(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麓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睿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夏丰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上海丸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嘉盈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鹰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福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中石丝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不
                                        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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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估值或评
估、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
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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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洲际油
气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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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经办人员保证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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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修订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84 号)有
关意见和要求以及公司其他需要补充更新的信息,本公司对本预案进行了补充、
修改和完善(修订内容以楷体粗体列式)。本预案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大事项提示”、“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第一节 本次
交易概述/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中由于洲际油气于2016年3月11日收
购马腾公司5%股份,所以补充修订披露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比
例计算。

      二、“重大事项提示”、“第九节 风险因素”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一、
上海泷洲鑫科尚未签署收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股权收购协议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修订披露“四、
上海泷洲鑫科因不能支付交易对价而无法取得境外标的油气资产所有权的风
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五、上
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存在不能通过境外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者备
案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六、班
克斯公司私有化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上海泷洲鑫科可能无法通过私有化流程
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七、若
国际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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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欧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未开始生产,期间营业收入均为0
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九、基
傲投资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十、上
市公司如未能足够筹集配套资金,可能影响本次交易实施效果的风险”。

     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九节 风险因素”中分别补充披露“十一、
部分交易对方尚未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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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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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3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4
修订说明..........................................................................................................................................5
目录..................................................................................................................................................7
释义..................................................................................................................................................8
重大事项提示................................................................................................................................10
    一、本次交易概述 ................................................................................................................10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作价 ............................................................................................13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4
    五、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5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7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 ................................................18
    八、本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20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要承诺 ........................................................................................20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4
重大风险提示................................................................................................................................26
    一、上海泷洲鑫科尚未签署收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股权收购协议的风险 ....................26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6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风险 ....................................................................................................26
    四、上海泷洲鑫科因不能支付交易对价而无法取得境外标的油气资产所有权的风险  7
    五、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存在不能通过境外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者
    备案的风险.............................................................................................................................27
    六、班克斯公司私有化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上海泷洲鑫科可能无法通过私有化流
    程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风险 ............................................................................................27
    七、若国际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7
    八、雅吉欧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未开始生产,期间营业收入均
    为 0 的风险............................................................................................................................28
    九、基傲投资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28
    十、上市公司如未能足够筹集配套资金,可能影响本次交易实施效果的风险 ............28
    十一、部分交易对方尚未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风险 ................................................29
    十二、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资产评估未完成的风险 ................................................29
    十三、外汇风险 ....................................................................................................................29
    十四、国际市场油价波动的风险 ........................................................................................30
    十五、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30
    十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风险 ....................................................30
    十七、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风险 ........................................................................................30
    十八、股市风险 ....................................................................................................................32
    十九、政策风险 ....................................................................................................................32



                                                                          7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释义

     本预案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解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预案、本预案               指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本预案摘要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洲际油气
基傲投资                   指     上海基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泷洲鑫科、标的公
                           指     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司

标的资产                   指     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9.99%的股权

                                  金砖丝路一期、上海丸琦投资、上海莱吉投资、上海鹰啸
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
                           指     投资、上海福岗投资、深圳嘉盈盛、上海麓源投资、上海
易对方
                                  睿执投资、宁夏丰实创业
                                  金砖丝路一期、上海丸琦投资、上海莱吉投资、上海鹰啸
交易对方                   指     投资、上海福岗投资、深圳嘉盈盛、上海麓源投资、上海
                                  睿执投资、宁夏丰实创业、深圳中石丝路
                                  班克斯公司 100%权益、雅吉欧公司 51%权益、基傲投资
标的油气资产               指
                                  100%权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交易协议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配套
                                  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架协议》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配套
                           指
协议》                            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深圳中石丝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
深圳中石丝路               指     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募集配套资金
                                  认购方
上海油泷                   指     上海油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宁夏中金华彩               指     宁夏中金华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中保丝路               指     宁夏中保丝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砖丝路一期               指     金砖丝路一期(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丸琦投资               指     上海丸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莱吉投资               指     上海莱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鹰啸投资               指     上海鹰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福岗投资               指     上海福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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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嘉盈盛                 指     深圳市嘉盈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麓源投资               指     上海麓源投资管理中心
上海睿执投资               指     上海睿执投资管理中心
宁夏丰实创业               指     宁夏丰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傲投资 99.9977%股权
上海乘祥                   指
                                  的持有人
                                  上海隆仓创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乘祥的管
上海隆仓创孚               指
                                  理人
                                  North Caspian Petroleum JSC,上海乘祥通过其境外下
NCP 公司、北里海公司       指
                                  属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班克斯公司                 指     Bankers Petroleum Ltd.(班克斯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雅吉欧公司                 指     OOO Yargeo(雅吉欧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中鼎科铭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中鼎科铭               指
                                  HUILing(许玲)控制的企业
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99.99%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               指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                 指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
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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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估值、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全面完成,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
以披露。
     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全文同时刊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洲际油气股
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洲际油气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同时,洲际油气拟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洲际油气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0.01%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洲际油气将
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间接控制标的公司拥有的标的油气资产权益。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6 年 3 月 18 日,洲际油气与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购买上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泷洲鑫科 99.99%
股权。

     洲际油气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双方初步
商定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交易作价为 820,000 万元。鉴于上市公司在本次
交易前持有上海泷洲鑫科 0.0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
上海泷洲鑫科 100%股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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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泷洲鑫科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以下资产:

     1、班克斯公司 100%股权;

     2、雅吉欧公司 51%股权;

     3、基傲投资 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
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总额 1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重组标的公司的
项目建设、提供给雅吉欧公司用于偿还股东借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

      洲际油气拟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
制人 HUILing(许玲)控制的深圳中石丝路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
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洲际油气与深圳中石丝路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深圳中石丝路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 万元,深圳中
石丝路不参与本次发行股票市场询价过程,并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
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深圳中石丝路以外的其他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如果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主要是利用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自
有资金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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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交易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执投资将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量预计超过 5%,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睿执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方。

     3、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油泷持有基傲投资目前的股东上海乘祥 20%
的合伙份额。

     4、最近十二个月内,洲际油气董事张世明曾为上海乘祥普通合伙人上海储
隆的实际控制人。

     5、上海乘祥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隆仓创孚,上市公司董事张世明、原总裁
宁柱担任上海隆仓创孚决策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董事张世明、副总裁肖焕钦、
原总裁宁柱担任上海隆仓创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6、2015 年 6 月 15 日,上海乘祥与上市公司签署了《北里海公司运营管理
之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上市公司协助上海乘祥对标的油气资产之基傲投资
的核心资产 NCP 公司(基傲投资通过其下属全资公司持有 NCP 公司 65%的股
权)进行运营管理。根据上述协议的相关安排,上市公司委派其副总裁肖焕钦担
任 NCP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综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根据相关规则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2015 年 5 月 9 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收购克山公司 100%股权,
交易价格 3.405 亿美元;2016 年 3 月 11 日,上市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科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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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能源与 Bakharidin Nugmanovich Ablazimov 先生签署《关于马腾石油股份有
     限公司 5%股份的收购框架协议》,双方商定的交易金额为 3,000 万美元。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交易作价计入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累计计
     算的范围。根据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的 2014 年度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克山公司       马腾公司 5%     上海泷洲鑫科                                      占上市公司
  项目                       股份对应                           合计          洲际油气
            100%股权                       99.99%股权                                        对应指标
总资产/
            215,556.93        19,480.80      820,000.00     1,055,037.73    1,180,588.21             89.37%
交易价格
净资产/
            215,556.93        19,480.80      820,000.00     1,055,037.73      537,234.49        196.38%
交易价格
营业收入     50,431.71        10,932.83                 -      61,364.54      138,724.59             44.23%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
     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克山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405 亿美元,根据 2015 年 8 月 12 日(交割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3306 确定人民币交易价格为 215,556.93 万元。
         3、马腾公司 5%股份的交易价格协商为 3,000 万美元,根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银行间
     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4936 确定人民币交易价格为 19,480.80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泷洲鑫科 99.99%的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参考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初步商定的上海泷洲鑫科 99.99%
     股权预估交易作价为 820,000 万元。

           交易各方同意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

           本预案中有关数据未经审计,与审计结果可能有一定的差异,相关资产的预
     估值尚未经最终评估确认,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将在上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
     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编制和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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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理由如下:

             1、本次交易前,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西正和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HUILing
      (许玲)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             (考虑募集配套)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广西正和           665,081,232         29.38     665,081,232         19.20     665,081,232            14.82
深圳中石丝路                    -           -                 -           -    102,489,019             2.28
金砖丝路一期                    -           -    151,972,867          4.39     151,972,867             3.39
上海麓源投资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上海睿执投资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宁夏丰实创业                    -           -      91,183,720         2.63       91,183,720            2.03
上海丸琦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上海莱吉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深圳嘉盈盛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上海鹰啸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上海福岗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其他募集配套方                  -           -                 -           -    922,401,171            20.55
其他公众股东      1,598,426,286        70.62    1,598,426,286        46.15    1,598,426,286           35.61
     合计         2,263,507,518       100.00    3,464,093,169       100.00    4,488,983,359       100.00
      注 1: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上述系假设上
      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 820,000 万元进行测算;
      注 2:上述测算假设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为 700,000 万元,假设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控制的深圳中石丝路认购金额为 7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 6.83
      元/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注 3:上述企业中,广西正和与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深圳中石丝路同为 HUILing(许玲)控制
      的企业;上海麓源投资与上海睿执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1)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本次交易完成前,广西正和持有洲际油气股票 665,081,232 股,持股比例为
      29.3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为 HUILing(许玲)。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正和持有洲际油气股票 665,081,232 股,持股比例为
      19.20%。所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仍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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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Ling(许玲)。

     (2)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本次交易完成前,广西正和持有洲际油气股票 665,081,232 股,持股比例为
29.3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为 HUILing(许玲)。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西正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募集资金认购方 HUILing(许玲)
控制的企业深圳中石丝路共持有洲际油气股票 767,570,251 股,持股比例为
17.10%。所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仍为
HUILing(许玲)。

      五、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7.59 元/股的 90%,即 6.83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 7.59 元/股的 90%,即 6.83 元/股。

     深圳中石丝路不参与本次发行股票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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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价格,由双
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调整机制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票发行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
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
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
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对价数量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
   序                                             交易对价              获得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     上海泷洲鑫科股
   号                                             (万元)                股份(股)
                         权比例(%)
   1    金砖丝路一期              12.66              103,797.47                151,972,867
   2    上海麓源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0
   3    上海睿执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0
   4    宁夏丰实创业                7.59              62,278.48                 91,183,720
   5    上海丸琦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1
   6    上海莱吉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1
   7    深圳嘉盈盛                 11.39              93,417.72                136,775,580
   8    上海鹰啸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1
   9    上海福岗投资               11.39              93,417.72                136,775,581
          合计                    99.99              820,000.00              1,200,585,651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计算,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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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深圳中石丝路拟认
      购配套资金不低于 70,000 万元,向深圳中石丝路股份发行数量不低于
      102,489,019 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 1,024,890,190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赠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底价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向深圳中石丝路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2)向其他不超过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内,因洲际油气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而增持的洲际油气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限售期届满后,因本次
      交易及上述除权、除息等事项所获得的洲际油气股份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洲际油气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             (考虑募集配套)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广西正和           665,081,232         29.38     665,081,232         19.20     665,081,232            14.82
                                                   17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考虑募集配套)             (考虑募集配套)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深圳中石丝路                    -           -                 -           -    102,489,019             2.28
金砖丝路一期                    -           -    151,972,867          4.39     151,972,867             3.39
上海麓源投资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上海睿执投资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宁夏丰实创业                    -           -      91,183,720         2.63       91,183,720            2.03
上海丸琦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上海莱吉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深圳嘉盈盛                      -           -    136,775,580          3.95     136,775,580             3.05
上海鹰啸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上海福岗投资                    -           -    136,775,581          3.95     136,775,581             3.05
其他募集配套方                  -           -                 -           -    922,401,171            20.55
其他公众股东      1,598,426,286        70.62    1,598,426,286        46.15    1,598,426,286           35.61
     合计         2,263,507,518       100.00    3,464,093,169       100.00    4,488,983,359       100.00
      注 1: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上述系假设上
      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为 820,000 万元进行测算;
      注 2:上述测算假设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为 700,000 万元,假设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控制的深圳中石丝路认购金额为 7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 6.83
      元/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注 3:上述企业中,广西正和与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深圳中石丝路同为 HUILing(许玲)控制
      的企业;上海麓源投资与上海睿执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
      和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
      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公司将在本预案签署后尽快完成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并
      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指
      标的具体影响。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9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确认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
                                                   18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连续停牌。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初步确认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5 年 11 月 12 日,洲际油气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5 年 12 月 2 日,洲际油气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1 日
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继续
停牌。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调整收购方案,公司需推
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披露时间,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继续停牌。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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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2016 年 3 月 11 日,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分别召开合伙人会议,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3、交易标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3 月 11 日,上海泷洲鑫科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未取得批准、核准或审批前不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
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公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因筹划收
购能源类公司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告《洲
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自 2015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

     根据上交所规定,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公告后向上交所申请有
关事后审核事项及办理复牌申请。后续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及      关于预案真实、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上市公司董      准 确 、 完 整 承 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

                                             20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事、监事、高    诺;无违法违规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级管理人员      的承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如
                                 下情形: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
                                 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审计、估值或评估、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
                保证本预案所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
上市公司全      引用的相关数
                                 和合理性。
体董事          据的真实性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
                合理性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鉴于洲际油气拟以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99.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企业/本人作
                                 为洲际油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
                                 的承诺与保证: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从事与洲际油
                                 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的业务。
HUILing ( 许                        2、在作为洲际油气、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
                关于避免同业
玲)、广西正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
                竞争的承诺
和                               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避免从事任
                                 何与洲际油气、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
                                 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洲际油气、上海泷
                                 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洲际油
                                 气、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损失。
                                      鉴于洲际油气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泷洲鑫科能
HUILing ( 许   关于减少和规
                                 源投资有限公司的 99.9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企
玲)、广西正    范关联交易的
                                 业/本人作为洲际油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
和              承诺
                                 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21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在本企业/本人作为洲际油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洲际油气、上海泷
                                 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
                                 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
                                 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洲际油
                                 气、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损失。
                                     1、本企业依法履行对上海泷洲鑫科出资义务,不存
                                 在可能影响上海泷洲鑫科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企业持有的上海泷洲鑫科的股权为真实、合法
                                 拥有,前述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
金砖丝路一      关于重组交易
                                 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期等 9 名交易   标的资产权属
                                 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
对方            的承诺
                                 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洲际油气造
                                 成的一切损失。
                                     本企业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洲际油气提供本次重组
金砖丝路一      提供的信息真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期等 9 名交易   实、准确、完整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对方            性承诺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
金砖丝路一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期等 9 名交易   合法合规性承         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
对方、深圳中    诺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石丝路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企业未向洲际油气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本企业知悉:
                                 (1)本次交易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深
                                 圳中石丝路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砖丝路一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
期等 9 名交易   关联关系承诺
                                 海睿执投资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预计超过5%,根据
对方
                                 《上市规则》规定,上海麓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
                                 执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方。
                                 (3)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油泷持有基傲投资目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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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股东上海乘祥20%的合伙份额。
                                 (4)最近十二个月内,洲际油气董事张世明曾为上海乘
                                 祥普通合伙人上海储隆的实际控制人。
                                 (5)上海乘祥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隆仓创孚,上市公司
                                 董事张世明、原总裁宁柱担任上海隆仓创孚决策委员会委
                                 员;上市公司董事张世明、副总裁肖焕钦、原总裁宁柱担
                                 任上海隆仓创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6)2015年6月15日,上海乘祥与上市公司签署了《北里
                                 海公司运营管理之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上市公司协
                                 助上海乘祥对标的油气资产之基傲投资的核心资产NCP
                                 公司(基傲投资通过其下属全资公司持有NCP公司65%的
                                 股权)进行运营管理。根据上述协议的相关安排,上市公
                                 司委派其副总裁肖焕钦担任NCP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除前述已披露关系外,本企业与洲际油气之间不存在
                                 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本企业没有向洲
                                 际油气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与洲际油气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
                                 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本企业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
                                 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洲际油气存在
                                 特殊关系的其他关联关系。
                                      2、本企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资
                                 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无关联关系,亦
                                 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相关中介机构具有独
                                 立性。
                                      3、本企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披露的主
                                 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亦未持有其
                                 任何权益,不存在通过该等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其
                                 他有损洲际油气或上海泷洲鑫科利益的情形。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作为洲际油气的股东
                                 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洲
                                 际油气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洲际
                                 油气股东的地位谋求与洲际油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洲际油气股东的
                                 地位谋求与洲际油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
                关于减少和规     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
金砖丝路一
                范关联交易的     与洲际油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期等 9 名交易
                承诺             所以及洲际油气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
对方
                                 有偿等原则,依法订立协议,办理有关内部决策、报批程
                                 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
                                 平的价格损害洲际油气的合法权益。
                                     2、确保本企业不发生占用洲际油气资金、资产的行
                                 为,不要求洲际油气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
                                 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确保本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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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以及洲际油气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与洲际油气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本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
                                 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洲际油气、上海泷洲鑫科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持有洲际油气股票期间,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洲际油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金砖丝路一      关于避免同业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与洲际油气及其下属
期等 9 名交易   竞争的承诺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对方                             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
                                 范围,与洲际油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
                                 则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
                                 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洲际油气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
                                 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
                                 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洲际油气主营业务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洲际油气造成损失的,
                                 取得的经营利润无偿归洲际油气所有。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
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
交易进行核查,并且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
具审计、评估报告。待相关核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编制《洲
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再次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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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
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

     (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讨论时,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
次交易的事先认可,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四)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后,将以公告
方式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督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
股东大会中,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
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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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
素。

       一、上海泷洲鑫科尚未签署收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股权收购协议

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 Novatek 尚未签订收
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收购协议,双方就最终收购协议的交易对价、支付时间安
排等条款正在进行最后谈判,尚存在双方无法就最终收购协议中的某些条款达
成一致的可能性,而导致无法签署最终协议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进展。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需发出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若无法按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本次交易可能将被取
消;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重组过程中,仍存在
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
或取消的可能;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尚需时间,若相关事项无法按时完成,则
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本次交易需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
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交易的批准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本次重
组的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以上重组条件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
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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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海泷洲鑫科因不能支付交易对价而无法取得境外标的油气

资产所有权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海泷洲鑫科作为平台公司,拟收购拥有境外油气田资产的 3
家公司的股权,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即本次交易对方需以向上海泷洲鑫科实缴注
册资本的形式投入资金用以支付收购上述 3 家公司股权的交易对价,若交易对方
不能及时筹集足额资金投入到上海泷洲鑫科,则上海泷洲鑫科将因不能支付交易
对价而无法取得拟收购的 3 家公司的股权,则将会导致本次交易失败。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虽然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均已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含
违约金条款的出资协议,但若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不能及时足额出资,则存在
标的油气资产不能及时完成交割的风险。

      五、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存在不能通过境外相关部

门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风险

     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需要经过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俄罗
斯、加拿大国家的反垄断、能源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境外审
批”),由于上述境外审批事项均作为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先决条
件,若无法完成境外审批,则存在上海泷洲鑫科无法完成标的油气资产交割的
风险。

      六、班克斯公司私有化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上海泷洲鑫科可

能无法通过私有化流程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风险

     境外标的油气资产之一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及英国两地上市公司,上海泷
洲鑫科拟通过私有化方式取得班克斯公司的全部股权,而私有化过程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上海泷洲鑫科无法通过私有化流程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
风险。

      七、若国际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

降的风险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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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克斯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原油销售,原油的销售状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
能力。受国际原油价格下降、产量调控及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
班克斯公司 2015 年度出现了一定亏损。虽然原油价格在经历了前期下挫之后有
企稳回升的迹象,但若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存在盈利能力下降
的风险。

      八、雅吉欧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未开始生

产,期间营业收入均为 0 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雅吉欧公司为实现全面生产,完成
了钻井、油田地面设施建设、油气外输管道建设等投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雅吉欧公司的建产工作已接近全面完成,但尚未开始商业性的原油销售活
动,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自 2015 年 11 月底起,油田开始正式投产,并开始
进行原油销售。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雅吉欧公司所拥有的亚鲁杰伊斯科耶
油田投产油井数 24 口,平均日产油 9,700 吨,平均单井日产油 404 吨。

      九、基傲投资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2015 年度基傲投资营业收入 1.68 万元,净亏损 5,477.90 万元,主要由于
其控股子公司 NCP 公司拥有矿权的(面积合计 9,849 平方公里)哈萨克斯坦滨
里海盆地及周边的五个石油勘探区块目前均处于勘探阶段,产生了必要的勘探
作业支出。目前 NCP 公司通过实施地震、钻井等勘探工作有了可观的发现,根
据哈萨克斯坦 OPTIMUM 研究院于 2016 年 3 月出具的资源评估报告,NCP 公司所
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的石油地质资源量为 17.41 亿吨,石油可采资源量为 6.09
亿吨。后续仍然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将区块内的石油资源量落实为储量,
以使得前期勘探投入获得投资回报。但在 NCP 公司勘探阶段,若保持持续投入,
仍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亏损。基傲投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 NCP 公司 65%股权,其
面临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十、上市公司如未能足够筹集配套资金,可能影响本次交易实施

效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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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油田资产之一雅
吉欧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0.47%,存在对 Novatek 的借款 3.195 亿美元和对 NPL
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 2.79 亿美元。根据目前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的股东
的商务谈判进展,上海泷洲鑫科只需承接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上海
泷洲鑫科承接该等股东贷款的时间可能在洲际油气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
前,也可能在洲际油气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后。若上市公司未能足额募集
配套资金,则上市公司或上海泷洲鑫科或者雅吉欧公司需通过借款筹措必要的
资金用于偿还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本次交
易的实施效果。

      十一、部分交易对方尚未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金砖丝路一期已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和其
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外,其余认定为私募基金的交易对方
及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登记程序,虽然上述交易对方已承诺尽快办理备案事宜,但仍存在不能及时备
案而影响本次重组的风险。

     对此,上市公司承诺在上述交易对方及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私募投资基
金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程序前,不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十二、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资产评估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
财务数据、经营业绩描述及交易标的预估值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的数据以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
告为准,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预案涉及的相关数据可能与最终结果
存在一定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三、外汇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海外油田资产日常运营中主要涉及卢布、列克、坚戈等外币,
而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汇率波动引起的外币汇兑损益将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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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运营及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四、国际市场油价波动的风险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行,由 112 美元/桶高位一度下跌
至最低 27 美元/桶,较长时间内低于全球油气企业单桶 40 美元的平均成本。公
司在油价底部区域积极进行项目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石油勘探、开采和销售
业务将进一步扩大。尽管近期油价反弹至 40 美元以上,但国际原油价格受全球
宏观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如汇率、美元货币政策、政治局势)影响,未来原油
价格走势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上市公司的未来业绩的稳定性带
来一定影响。

      十五、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预案公告后,交易各方若对标的资产的范围或者审计评估基准日
进行重新确定导致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则本次重组方案存在可能进行调整的风
险。此外,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
止的可能。

      十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将用于重组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提供给雅吉欧公司用于偿还股东借款、补
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引
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融
资风险。

      十七、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风险

     (一)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 2014 年收购位于哈萨克斯坦的马腾公司 95%股权后,主营业务变更
为石油的勘探与开发,2015 年,公司又收购了位于哈萨克斯坦的克山公司 100%
的股权,石油勘探与开发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在以往的收购与运营境外油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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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过程中,公司累积了丰富的油田资产境外经营、投资、开发及管理经验。但
是,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油田资产位于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俄罗斯等国
家,这些国家与国内的经营环境存在巨大差异,且相关政策、法规也存在调整的
可能性,若未来境外油田资产所在地政治、经济、法律或治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对公司在境外油田资产的勘探、开采、销售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
公司整体规模的拓宽亦增加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对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
层能力、员工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
响。因此公司油田资产的境外经营、投资、开发及管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油田开发与运营风险

     目前,本次交易拟收购的境外油田资产正处于开采的阶段或勘探阶段,日均
原油产量逐年增加,生产情况较为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加大油田
开发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设备投入,以提高原油采收率。但若在油田
开发运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自然因素、开发或运营成本上升等因素而导致油田
开发进度受阻,或出现其他影响油田开发与运营的情况,则公司的整体业绩将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虽然公司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累积了丰富的油田资产运营经验,但本次交易
完成后,随着公司石油勘探、开采、销售的业务得到了较大规模的扩展,该类业
务操作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也随之增加。对此,在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加大安全
生产方面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严格履行相关的监督程序。但在未来
生产过程中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四)拟收购的境外油气田资产中勘探区块的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基傲投资下属子公司 NCP 公司拥有的五个区块、班克
斯公司拥有的一个区块目前均处于勘探阶段。其中 NCP 公司拥有哈萨克斯坦滨
里海盆地及周边的五个石油勘探区块矿权,面积合计 9,849 平方公里,部分区块
的勘探已通过钻井有了可观的发现,进一步投入将提高勘探成功概率;另外仍有
大片未勘探但潜力巨大的区域,未来增储潜力巨大。根据哈萨克斯坦 OPTI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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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于 2016 年 3 月最新出具的报告,该五个区块的石油地质资源评估总量合
计达 17.41 亿吨,可采石油资源量为 6.09 亿吨。

     虽然通过前期的勘探成果公司对区块内的地质构造和油田资源量情况有一
定的了解,但目前对勘探区块投入的勘探成本尚未能形成明确资产,而且还需要
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对区块内的石油资源量进行进一步的勘探落实,若未来区块
的石油资源量勘探结果显示商业价值较小,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前期投资无法收
回,因此标的资产中的勘探区块存在投资风险。

      十八、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收益是与风险相互依存的。股票价格一方面受企业经营情况影
响,在长期中趋向于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现值,另一方面,它又受到宏观经济、
投资者供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的股票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
政策变化、股票供求关系的变化的影响而背离其价值。此外,由于公司本次交易
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
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九、政策风险

     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未来进行调整或更改,或石油资源开发的行业标准和
相关政策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将会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诸
如宏观调控政策、贸易政策等方面的变化,也有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
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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