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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际油气: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2016-04-02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根据贵部《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8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
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逐一落
实。现就问询函关注问题回复如下,敬请贵部予以审核:
    (本回复中,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文中简称或术语与重组预案中所指含
义相同。)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回复中部
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差异。




                                     1
    一、关于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泷洲鑫科,该公司为平台公司,拟以
现金收购班克斯公司 100%股权、雅吉欧公司 51%股权、基傲投资 100%股权。
班克斯公司 100%股权预估值 29.8 亿元,基傲投资 100%股权预估值 3.48 亿元,
雅吉欧公司 51%股权预估值 42.2 亿元至 45.5 亿元。
    问题 1、预案披露,上海泷洲鑫科仅与雅吉欧公司股东签署收购备忘录,尚
未签署最终股权收购协议。请补充披露:(1)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签署
的收购备忘录是否对雅吉欧公司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2)上海泷洲鑫科与雅
吉欧公司股东在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上的主要分歧点;(3)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
进展;(4)请公司对上述事项导致的交易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单独做重大风险
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签署的收购备忘录尚不对雅吉欧
公司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 Novatek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签署了关于
雅吉欧公司 51%股权的收购备忘录,该备忘录中明确了双方对雅吉欧公司 51%
股权的交易意向,同时约定该备忘录自签署日起 90 天内有效。该收购备忘录对
交易双方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补充披露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在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上的主
要分歧

    上海泷洲鑫科与 Novatek 就交易对价、支付时间安排等事项尚未最终达成
一致。

    三、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进展

    上海泷洲鑫科与 Novatek 仍在就最终收购协议的最后分歧点进行谈判,预
计最终收购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四、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一、上海泷洲鑫科尚未签署收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股权收购协议的风险

                                   2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 Novatek 尚未签订收
购雅吉欧公司的最终收购协议,双方就最终收购协议的交易对价、支付时间安排
等条款正在进行最后谈判,尚存在双方无法就最终收购协议中的某些条款达成一
致的可能性,而导致无法签署最终协议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签署的收购备忘录
对雅吉欧公司股东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在达成股
权收购协议上的主要分歧点为交易对价及支付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海泷洲鑫科与
Novatek 仍在就最终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
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2、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对方不能及时筹集足额资金投入到上
海泷洲鑫科以进行资产收购的风险,请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上海泷洲鑫科
的实际出资额;(2)结合认缴方注册资本、资金和财务状况,补充披露是否存
在不能及时筹集资金用于标的资产收购的风险;(3)足额资金预计到位时间。
请公司对上述事项单独做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海泷洲鑫科的实际出资额

    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均已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含违约金条款的出资协议,由
于距离上海泷洲鑫科拟收购的标的油气资产交割尚有一段时间,上海泷洲鑫科的
实际出资暂未到位。

    二、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不能及时筹集资金用于标的资产收购的风险及足额
资金预计到位时间

    各认缴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金砖丝路一期

    (1)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金砖丝路一期(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认缴出资额             260,06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9,400 万元

       (2)资金和财务状况

       金砖丝路一期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其 2015 年 2 月 6
日设立,2015 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6,586.48
总负债                                                                              0.07
所有者权益                                                                     86,586.41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7,186.46
营业利润                                                                       27,186.41
净利润                                                                         27,186.41

       (3)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批发、进出口
                                                  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
       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                     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1                                      18.18
       公司                                       请);投影银幕、电子产品及配件、音响设
                                                  备、移动电源的开发,销售自主开发的产
                                                  品;游戏、动漫的开发、设计,转让自主
                                                  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对未
                                                  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
       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                     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募集资金开展
 2                                      99.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
                                                  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
                                                  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
       金砖丝路院线投资(深圳)
 3                                      95.00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

                                           4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
                                            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
                                            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各项涉
                                            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2、其余交易对方

       除金砖丝路一期外,其余交易对方上海麓源投资、上海睿执投资、宁夏丰实
创业、上海丸琦投资、上海莱吉投资、深圳嘉盈盛、上海鹰啸投资、上海福岗投
资均成立于 2016 年,目前尚未实缴出资。

       根据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已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含违约金条款的出资协议,
交易对方应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实缴出资到位。如上述交易对方不能及
时足额出资,存在不能及时筹集资金用于标的油气资产收购的风险。

       三、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四、上海泷洲鑫科因不能支付交易对价而无法取得境外标的油气资产所有权
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虽然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均已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含违
约金条款的出资协议,但若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不能及时足额出资,则存在标的
油气资产不能及时完成交割的风险。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回复签署日上海泷洲鑫科的实际出资额
暂未到位;根据上海泷洲鑫科的股东已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含违约金条款的出资
协议,各交易对方应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但上海泷洲鑫
科存在不能及时筹集资金用于标的油气资产收购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
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做了重大风险提示。


                                     5
    问题 3、预案披露,标的资产需要经过境外国家各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请
公司详细列出所有需要境外国家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忘事项,并对照本次交易
说明公司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对本次交易的完成是否产生障碍。请公司对上述
事项单独做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所有需要境外国家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忘事项,并对照本次交易说明
公司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对本次交易的完成是否产生障碍
    (一)上海泷洲鑫科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收购班克斯公司 100%的股权

    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公司,其拥有的主要油气资产位于阿尔巴尼亚,根据境
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本次交易需要取得的境外审批事项如下:

 尚需通过的审批、备案程序                    取得的条件                时间点
投资审查创新署和加拿大科学与
                                  本次交易将对加拿大产生正面影响       事前核准
    发展部的投资者审查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在上海
                                 泷洲鑫科和洲际油气与班克斯公司在
 阿尔巴尼亚竞争委员会的核准      阿尔巴尼亚境内的市场份额不存在重      事前核准
                                 叠的条件下,阿尔巴尼亚竞争委员会能
                                     够无保留地核准本次交易。

    (二)上海泷洲鑫科拟收购雅吉欧公司 51%的股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根据俄罗斯的相关法律,持有油气地下资源
许可证(The subsoil license for hydrocarbons)的主体的控制权变更需要取得
俄罗斯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准,本次交易需取得的境外核准事项如下:

尚需通过的审批、备案程序                     取得的条件                 时间点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只要提交的
                              申请材料正确充分,且考虑到买方在提交申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对本次      请时在俄罗斯境内没有资产亦不在俄罗斯
                                                                       事前核准
      交易的核准              境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俄罗斯联邦反垄断
                              局根据俄罗斯《竞争法》没有重大理由否决
                                            本次交易。

    (三)上海泷洲鑫科收购基傲投资 100%的股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基傲投资通过境外下属公司持有哈萨克斯坦
公司 NCP 公司 65%的股权,根据哈萨克斯坦的相关法律,拥有地下资源使用权

                                         6
(subsurface use rights)的主体的控制权变更需要取得哈萨克斯坦政府相关部
门的核准。本次交易需取得的境外核准事项如下:

尚需通过的审批、                        通过的条件                              时间点
    备案程序
                     (1)本次交易的买方须符合哈萨克斯坦《地下资
                     源法》(Subsurface Law)对地下资源使用权主
                     体的要求;
                     (2)本次交易不违反哈萨克斯坦的相关法律,包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
                     括保障国家安全、在合同框架内的权利集中和                 事前核准
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或)在矿产资源使用区域内经营权利的集中,
                     以及哈萨克斯坦签订的国际协议;
                     (3)提交的申请须符合哈萨克斯坦《地下资源法》
                     (Subsurface Law)的相关要求。
哈萨克斯坦经济部
                     (1)本次交易不会对哈萨克斯坦的竞争情况产生
下属的自然垄断监
                     负面影响;
管与竞争保护委员                                                              事前核准
                     (2)提交的申请须符合哈萨克斯坦《企业法》
会对本次交易的核
                     (Entrepreneurial Code)的相关要求。
      准

   注①:根据哈萨克斯坦的《地下资源使用法》,矿产资源使用权主体可以是哈萨克斯坦和外国的自然人

和法人。


     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需要经过上述境外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只要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申请并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取得相应的境外政府核准。根
据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预计该等境外政府审批对本次交易的完成不会产生实质性
障碍。
     二、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五、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存在不能通过境外相关部门的批准、
核准或者备案的风险

     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需要经过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俄罗斯、
加拿大国家的反垄断、能源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境外审批”),
由于上述境外审批事项均作为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先决条件,若无
法完成境外审批,则存在上海泷洲鑫科无法完成标的油气资产交割的风险。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尔巴尼
                                             7
亚、加拿大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只要相关主体按照相应的法律要求提交申请文
件,并满足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条件和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审批标准,即
可取得相应的境外审批。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并做了重大风险提示。



      问题 4、预案披露,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和英国两地上市公司,其私有化进
程存在不确定性。请补充披露目前该公司的私有化进程的进展情况、尚需完成
的步骤以及是否存在相应的障碍。请公司对上述事项单独做重大风险提示。请
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目前该公司的私有化进程的进展情况、尚需完成的步骤以及
是否存在相应的障碍

      该公司的私有化进程的进展情况、尚需完成的步骤以及是否存在相应的障碍

 序号                          流程                             取得/通过的条件
  1                与班克斯公司签订私有化协议                           -
          向有关政府机构提交相关审批申请,包括加拿大的投
  2                                                                     -
              资者审查申请和阿尔巴尼亚的反垄断申请
          交易各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法院发布
                                                            通过法院“impracticable to
  3       临时指令(Interim Order)以召开班克斯公司股东大
                                                                effect”的测试;
                                 会
          取得法院临时指令(Interim Order),并发出召开股
  4                                                                     -
              东大会的通知(the Company Circular)
                                                            本次交易需经出席会议有
  5                        召开股东大会                     表决权的股东的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取得有关政府机构的审批,包括加拿大的投资者审查
  6                                                                     -
                  审批;阿尔巴尼亚的反垄断审批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发布同意私有    通过法院“impracticable to
  7
                    化的最终指令(Final Order)                 effect”的测试;
  8        法院发布同意私有化的最终指令(Final Order)                  -
          上海泷洲鑫科的境外下属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并完成
  9                                                                     -
                            股权登记
                                                            加拿大证券交易所退市条
          向班克斯公司所在的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      件:私有化协议的所有交
  10
                      交易所申请股票退市                        易安排均已实现;
                                                            伦敦证券证券交易所退市
                                          8
 序号                            流程                              取得/通过的条件
                                                                条件:私有化协议的所有
                                                                交易安排均已实现;至少
                                                                提前 20 个工作日通知退
                                                                        市日期
  11                           完成退市                                   -
   注①:根据境外律师的法律文件,需通过的此项测试的标准较低。


    上海泷洲鑫科的境外下属公司已经与班克斯公司签署了私有化协议,目前班
克斯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上海泷洲鑫科及其境外下属公司,编制向有关政府机构提
交相关申请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发布临时指令(Interim Order)的申请文件,
如果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地完成私有化的各个流程,则预计上海泷洲鑫科能够在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班克斯的股权并完成整个私有化过程。

       二、补充披露重大风险

    六、班克斯公司私有化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上海泷洲鑫科可能无法通过
私有化流程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风险

    境外标的油气资产之一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及英国两地上市公司,上海泷洲
鑫科拟通过私有化方式取得班克斯公司的全部股权,而私有化过程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因此存在上海泷洲鑫科无法通过私有化流程取得班克斯公司股权的风险。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海泷洲鑫科的境外下属公司已经与班克斯公
司签署了私有化协议,班克斯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私有化进程,如果本次交易能够
顺利地完成私有化的各个流程,则预计上海泷洲鑫科能够在 2016 年 7 月 31 日
前取得班克斯公司的股权并完成整个私有化过程。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对相关事项做了重大风险提示。



       二、关于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及风险
       问题 5、预案披露,班克斯公司 2015 年度的净亏损为 2,250.94 万元、2014
年度的净利润为 79,139.54 万元,请补充披露班克斯公司利润下滑的原因并对其
业绩亏损情况做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9
    回复:
    一、补充披露班克斯公司利润下滑的原因

    2015 年财务报告中,班克斯公司对阿尔巴尼亚国内炼油厂的应收账款计提
了 10,649.94 万元坏账准备,上述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超过 90 天,班克斯公司 2015
年与阿尔巴尼亚国内炼油厂商谈了回收上述应收款项的具体安排,但 2016 年初
阿尔巴尼亚国内炼油厂因进行转让事宜暂时停工,班克斯公司从谨慎角度重新评
估了该应收账款短期内的可收回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上述应收账款外,
班克斯公司剩余应收账款中 99.56%均未逾期。扣除该因素影响,班克斯公司
2015 年净利润为 8,399.00 万元。班克斯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87,561.9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良好。

    班克斯公司 2015 年净利润相比 2014 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原油价格的走低
以及对于产量的主动下调所致:

    a. 原油价格波动

    班克斯公司 2015 年较 2014 年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原油价格的周期性波
动。2014 年全年布伦特原油价格在 55.81 美元/桶至 113.02 美元/桶之间波动,
而 2015 年全年价格在 35.98 美元/桶至 55.81 美元/桶波动,油价的大幅下挫对
整个石油天然气行业上游公司利润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b. 产量调控

    由于油价持续走低,班克斯公司充分发挥生产运营上的灵活性,相应降低了
2015 年的资本性开支和钻井数量,同时根据油价变化灵活调整生产,暂时关闭
了部分超低油价下产量较低的生产井,因此 2015 年全年产量较 2014 年略有下
降。班克斯公司 2014 年全年平均日产量为 20,690 桶/天,2015 年全年平均日产
量为 19,385 桶/天。
    二、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七、若国际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班克斯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原油销售,原油的销售状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
力。受国际原油价格下降、产量调控及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班克

                                    10
斯公司 2015 年度出现了一定亏损。虽然原油价格在经历了前期下挫之后有企稳
回升的迹象,但若原油价格进一步下行,班克斯公司将存在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班克斯公司 2015 年较 2014 年利润下滑主要
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行及主动下调产量所致。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做了重大风险提示。



    问题 6、预案披露,雅吉欧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才开始进行石油开采,报
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均为 0,请公司对上述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
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七、雅吉欧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未开始生产,期间
营业收入均为 0 的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雅吉欧公司为实现全面生产,完
成了钻井、油田地面设施建设、油气外输管道建设等投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雅吉欧公司的建产工作已接近全面完成,但尚未开始商业性的原油销售活动,
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自 2015 年 11 月底起,油田开始正式投产,并开始进行
原油销售。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雅吉欧公司所拥有的亚鲁杰伊斯科耶油田
投产油井数 24 口,平均日产油 9,700 吨,平均单井日产油 404 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雅吉欧公司未有商
业性的原油销售活动,未产生营业收入。2015 年 11 月雅吉欧公司开始进行石油
开采,目前生产运营正常,由于重组预案中披露的雅吉欧公司两年一期未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的数据,因此导致了
重组预案中披露的雅吉欧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的营业收
入均为 0。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做出重大风

                                   11
险提示。



    问题 7、预案披露,基傲投资下属 NCP 公司区块尚处于勘探阶段,2015 年
度营业收入为 1.68 万元,净亏损为 5,477.90 万元。请公司对基傲投资的业绩情
况做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九、基傲投资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2015 年度基傲投资营业收入 1.68 万元,净亏损 5,477.90 万元,主要由于
其控股子公司 NCP 公司拥有矿权的(面积合计 9,849 平方公里)哈萨克斯坦滨
里海盆地及周边的五个石油勘探区块目前均处于勘探阶段,产生了必要的勘探作
业支出。目前 NCP 公司通过实施地震、钻井等勘探工作有了可观的发现,根据
哈萨克斯坦 OPTIMUM 研究院于 2016 年 3 月出具的资源评估报告,NCP 公司
所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的石油地质资源量为 17.41 亿吨,石油可采资源量为 6.09
亿吨。后续仍然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将区块内的石油资源量落实为证实储
量,以使得前期勘探投入获得投资回报。但在 NCP 公司勘探阶段,若保持持续
投入,仍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亏损。基傲投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 NCP 公司 65%
股权,其面临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基傲投资下属 NCP 公司目前存在亏损的原因
主要是由于 NCP 公司拥有的五个石油勘探区块目前均处于勘探阶段,产生了必
要的勘探作业支出,尚未有较大的营业收入。基傲投资面临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
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并作出重大风险
提示。



    三、关于标的资产经营状况及风险
    问题 8、预案披露,雅吉欧公司的石油销售目前主要由控股股东 Novatek
通过提供营销服务来管理,请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述销售是否仍由 Novatek
                                   12
进行,上市公司是否有独立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权,上市公司在产品销售
渠道和销售价格上是否存在限制条件。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雅吉欧公司销售是否仍由 Novatek 进行

    Novatek 与雅吉欧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达成的石油营销协议(以下简
称“营销协议”),有效期至 2016 年末。到期后如果无任何一方在提前 30 天发出
终止通知,那么该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依据该协议,Novatek 向雅吉欧公司提
供营销服务,包括寻找和推荐买家、优化石油定价机制等。雅吉欧公司须支付的
服务费情况如下:(i)2015 年 12 月,每月 200,000 卢布(约合 2,600 美元),
(ii)2016 年每月 506,000 卢布(约合 6,500 美元)。

    雅吉欧公司将根据收购的进程适时建立自己的营销机构和营销渠道,并培育
营销队伍。

    届时已成为上海泷洲鑫科子公司的雅吉欧公司短期内也不排除与包括
Novatek 在内的合作方在产品销售方面开展合作。

    二、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是否有独立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权,上市公司
在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上是否存在限制条件

    根据境外律师的法律文件,雅吉欧公司拥有独立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权,
在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上拥有完全自主的决定权,签订营销协
议并不妨碍雅吉欧公司自主与潜在销售客户进行谈判、报价并签订销售合同。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雅吉欧公司将根据收购的进程适时建立自己的
营销机构和营销渠道,并培育营销队伍。但短期内也不排除与包括 Novatek 在
内的合作方在产品销售方面开展合作。根据境外律师的法律文件,雅吉欧公司拥
有独立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权,在石油和天然气产品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上
拥有完全自主的决定权,签订营销协议并不妨碍雅吉欧公司自主与潜在销售客户
进行谈判、报价并签订销售合同。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
充披露。

                                    13
    问题 9、预案披露,基傲投资下属 NCP 公司持有的 5 个区块的地下资源使
用合同将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到期。合同到期后,NCP 可申请延期两次,每
次延期为两年。请补充披露:(1)上述合同的延期是否需要取得哈萨克斯坦能
源部的批准,是否存在申请不被批准的风险;(2)NCP 公司所持有的 5 个勘探
区块石油的证实储量情况;(3)交易标的对应区块在勘探完成后,公司是否具
备开采权,未来区块开采权的获取成本、获取难度、需注册或备案的条件等。
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述合同的延期是否需要取得哈萨克斯坦能源部的批准,是
否存在申请不被批准的风险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NCP 公司在履行了地下资源使用合同
义务及完成工作计划(fulfillment by the Company the obligations thereunder
and work program)的条件下,经向哈萨克斯坦能源部申请,有权将地下资源使
用合同延期。如果 NCP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不少于 3 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则
合同期限即可延期。

    综上,在 NCP 公司履行了地下资源使用合同义务及完成工作计划的前提下,
只要 NCP 公司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基本不存在 NCP 公司申请不被批准的风险。

    二、补充披露 NCP 公司所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石油的证实储量情况

    石油资源的证实储量,是指已完成有评价探井、测井、岩心、测试等资料,
储量参数取全或基本取全并被证实了的储量。证实储量足以满足编制油田开发方
案、进行油田开发建设投资决策和油田开发分析的需求。按概率计算,最终采出
量的期望值应达到证实储量的 90%以上。目前,NCP 公司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
尚处于勘探期,尚未达到针对证实储量进行评估并出具储量报告的条件。

    根据哈萨克斯坦 OPTIMUM 研究院于 2016 年 3 月出具的资源评估报告,
NCP 公司所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预测石油地质资源量为 17.41 亿吨,石油可采
资源量为 6.09 亿吨,具体如下:


                                    14
                              石油地质资源量      原油采收率       石油可采资源量
    区块             层系
                                (百万吨)          (%)            (百万吨)
                      盐上                179.9            35                 63.0
巴雷克沙              盐下                219.0            35                 76.6
                      小计                398.9                -            139.6
                      盐上                 210             35                 73.5
卡拉巴斯              盐下                374.8            35               131.2
                      小计                584.8                -            204.7
                      盐上                 303             35               106.1
东扎尔卡姆斯          盐下                213.7            35                 74.8
                      小计                516.7                -            180.9
                      PZ                   198             35                  69
萨伊-乌捷斯
                      小计                 198                 -               69
                     三叠纪                42.5            35                 14.9
阿克套
                      小计                 42.5                -              14.9
              合计                    1,741.3              35               609.4

    上述预测石油资源量为潜在资源量,预测资源量是准备用于普查钻探的已查
明构造(圈闭)的资源(采收率借用于邻区油气田的数据),潜在油气资源的评
估是建立在地下资源使用者所提供的数据的基础上,这些数据包括地质、地球物
理和流体资料,以及属于合同条款的报表、图件和信息。

    三、补充披露交易标的对应区块在勘探完成后,公司是否具备开采权,未
来区块开采权的获取成本、获取难度、需注册或备案的条件等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NCP 公司对其勘探区块具有签署开采
合同的排他权利,其具体规定如下:若勘探区块发现商业储量(commercial
discovery),NCP 公司有权在勘探期内或者勘探期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签署开
采合同(production contract)。在接下来的 2 个月内,哈萨克斯坦能源部与公司
就合同义务进行谈判,谈判结束时,双方必须签署一个草约(protocol)。

    签署开采合同的程序还包括,公司起草的开采设计文档(design
documentation for production)需取得批准,并据此制定工作计划(work
program)。开采合同应于草约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内签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 NCP 公司履行了地下资源使用合同义务及
                                     15
完成工作计划的前提下,只要 NCP 公司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基本不存在 NCP
公司申请不被批准的风险;截至目前为止,NCP 公司所持有的 5 个勘探区块尚
未有证实储量信息;自草约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内,公司可以依据相关程序签署
开采合同。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0、预案披露,班克斯公司与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就补税义务
金额存在分歧,就后者对前者历史石油成本进行的审计报告中的部分石油成本
的认定产生分歧。2015 年 12 月 4 日,阿尔巴尼亚地那拉税务局与班克斯公司
约定待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与公司就石油成本达成一致后,阿尔巴尼亚
地那拉税务局将重新计算补税金额。请补充披露班克斯公司就后续补税义务是
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如果当地税务局重新计算并调整补税金额,对本次交易
作价产生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班克斯公司就后续补税义务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班克斯公司公告的 2015 年经 KPMG 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对于阿尔巴尼
亚地那拉税务局与班克斯石油阿尔巴尼亚有限公司之间的税务争议,未计提预计
负债。

    2016 年 2 月 24 日,班克斯公司已经与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就解决
部分历史石油成本认定问题的解决方式达成一致,将聘请第三方独立顾问对存在
分歧的部分历史石油成本进行认定。

    二、补充披露如果当地税务局重新计算并调整补税金额,对本次交易作价
产生的影响

    阿尔巴尼亚地那拉税务局与班克斯石油阿尔巴尼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PAL”)之间的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如下:根据 BPAL 持有的油气开采许可协
议,经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认可的成本能够抵减应纳税所得,从而减少应
纳所得税。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对 BPAL 历史上的应纳税所得税前抵扣
成本中的 25,100 万美元(以下简称“待确认成本”)提出异议,不认可该待确认
成本能够抵扣。因此双方产生争议。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和相关税务机关
                                   16
根据其认为不可抵扣应纳所得税的待确认成本计算得出班克斯石油阿尔巴尼亚
有限公司应补缴 5,700 万美元的所得税,并据此与班克斯石油阿尔巴尼亚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签订了《补税分期支付协议》,约定 BPAL 采用分期付款
方式支付补税金额 5,700 万美元。

    2016 年 2 月 24 日,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署与班克斯公司签署了正式
协议,一致同意委托一个国际专家审计组对 BPAL 的历史石油成本进行复核,阿
尔巴尼亚税务局将依据专家审计组的复核结果对 BPAL 的补税义务进行重新计
算。

    若专家审计组的复核结果对 BPAL 不利,则最坏的结果是 BPAL 的全部待确
认成本不得抵扣应纳所得税并需补缴 5,700 万美元的所得税,若专家审计组的复
核结果对 BPAL 有利,则最好的结果是 BPAL 的全部待确认成本可以抵扣并无需
补缴 5,700 万美元的所得税。

    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预估值的处理中,对于需要补税的金额,评估师按照
已经签署的《补税分期支付协议》约定的金额,计算了此项预计负债。如果当地
税务局重新计算并调整补税金额,对本次交易作价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于阿尔巴尼亚地那拉税务局与班克斯石油阿
尔巴尼亚有限公司之间的税务争议,班克斯公司对此事项并未计提预计负债;由
于在本次交易预估值测算时已经扣减了此项预计负债的影响,如果当地税务局重
新计算并调整补税金额,对本次交易作价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已在重组
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关于本次交易安排
       问题 11、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合计预估值区间为 75.48 亿元至 78.78 亿元,
而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金额为 8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预估值与交易金额
之间存在 3.22 亿元至 6.52 亿元差额的原因。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17
       一、补充披露预估值与交易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原因
       (一)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预估值价格

    本次预估是对上海泷洲鑫科拟收购的标的油气资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市
场价值进行初步判断,各标的油气资产的预估结果如下所述:

    班克斯公司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预估,标的油气资产预估值为 29.80 亿
元。

    基傲投资 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预估,标的油气资产预估值为 3.48
亿元,其中主要资产为所持有的 NCP 公司 65%股权。

    雅吉欧公司 51%的股权,采用收益法预估,标的油气资产预估值区间为
42.20 亿元至 45.50 亿元。

    本预案中的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和评估,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
存有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标的资产合计预估值区间为 75.48 亿元至 78.78 亿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双方协
商确定。

       (二)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预估值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差异
的原因分析

    上海泷洲鑫科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合计预估值区间为 75.48
亿元至 78.78 亿元,各交易对方对上海泷洲鑫科的 79 亿元认缴出资预计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出资到位。经交易各方协商,初步商定上海泷洲鑫科
99.99%股权预估交易作价为 82 亿元。本次交易初步商定的交易作价 82 亿元较
交易对方对上海泷洲鑫科的实缴出资额 79 亿元溢价 3 亿元,溢价率为 3.8%。

    出于以下原因,上市公司选择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泷洲鑫科的 99.99%的股权
实现间接收购标的油气资产:

    第一,公司不具备直接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条件。若公司选择直接收购标的
油气资产,收购雅吉欧公司和班克斯公司的交易对方为境外主体,通常情况下上

                                    18
述交易对方会要求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而且要求支付时限较短。

    第二、规避直接收购标的油气资产的不确定性风险。境外收购涉及的法律环
境与交易环节较为复杂,采用收购境内公司权益的方式取得标的油气资产,有利
于公司规避海外直接收购的多种不确定性风险。

    交易对方预计在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将足额缴纳其对上海泷洲鑫科的 79 亿
元认缴出资金额,以便顺利推进相关标的油气资产的收购工作,经与各交易对方
友好协商,对各交易对方 79 亿元用于收购标的油田资产的出资以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公司债券利率 7.5%为基准(洲际油气非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二期))
预计六个月的资金成本为 3 亿元。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初步商定的交易金额 82 亿元与交易对手对标
的公司的实缴出资额 79 亿元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
商,对交易对手为协助上市公司顺利推进相关境外油气资产的收购工作提供的
79 亿元资金所付出的一定的资金成本补偿。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2、预案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控制的苏克公司从
事气田开发,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雅吉欧公司和班克斯也从事天然气开采销
售业务,请补充披露:(1)上述资产处于勘探阶段时,苏克公司与洲际油气不
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2)上述资产进行商业化生产时,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
措施。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述资产处于勘探阶段时,苏克公司与洲际油气不构成同业
竞争的理由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女士控制的苏克
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天然气勘探与开发,苏克公司天然气资产正处于勘探阶段,尚
未达到商业化生产阶段,无实际开发运营;而班克斯公司的 Block F 气田区块目

                                   19
前同样处于勘探阶段且无实际开发运营,雅吉欧公司核心业务为石油销售而非天
然气销售,其目前开采的天然气主要是收集发电,满足内部用气需求,尚未进行
商业化生产。

    上述苏克公司与雅吉欧公司和班克斯公司天然气均未达到商业化生产阶段,
不存在对外销售,并没有构成直接对立的利益冲突,所以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补充披露上述资产进行商业化生产时,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本次交易目前不会造成同业竞争,但在苏克公司和雅吉欧公司、班克斯公司
正式生产并对外销售天然气时,会导致同业竞争。

    对此,洲际油气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 HUILing(许玲)承诺:将
避免从事任何与洲际油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相同或相
似且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洲际油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洲际油气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市公司、苏克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科荷兰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签署
的《合作开发协议》,由苏克公司及上市公司共同派驻代表组成联合管委会对合
同区气田的勘探、开发及生产进行经营管理,并在合同区气田进入商业化生产阶
段后,双方进行天然气产量分成。对于协议范围(包括苏克公司所有的天然气勘
探区块)内所获得的天然气和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对象及销售价格等销售事项需取
得上市公司的确认,且苏克公司应给予上市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与其收到的合同
订单相同的出售条件。如苏克公司与上市公司就天然气销售去向产生任何分歧,
应提交联管会审议,且上市公司对联管会该项审议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因此,若未来苏克公司与洲际油气拥有的气田资产均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
洲际油气通过行使其对苏克公司销售事项的否决权,可以避免苏克公司的天然气
销售业务与洲际油气天然气销售业务出现竞争。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过上述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克公司与
洲际油气能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行为。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
                                   20
了补充披露。



    问题 13、预案披露,雅吉欧公司存在对 Novatek 集团公司的借款 3.195 亿
美元和对 NPL 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 2.79 亿美元。本次交易募集资金部分拟用于
偿还该借款。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雅吉欧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0.47%。请
补充披露在本次交易中是否对上述借款的偿还做出约定及其具体内容,如不能
足额募集配套资金,是否影响本次交易的完成。请公司对上述事项做重大风险
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在本次交易中是否对上述借款的偿还做出约定及其具体内容

    目前,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的相关股东正在就雅吉欧公司的股东借款
事项进行讨论。截至目前,根据商务谈判的进展,上海泷洲鑫科只需承接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不需承接 NPL 及其关联公司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承接
股东贷款的进度安排尚在商讨并有待于最终收购协议确认。

    根据洲际油气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洲际油气募集配套资金中的一部分
将用于偿还雅吉欧公司的股东借款。

    若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按照重组进程,雅吉欧公司需要偿还 Novatek
对其贷款,则需要上市公司或上海泷洲鑫科或者雅吉欧公司通过借款等手段筹措
必要的资金以先行偿还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
位之后,再由上市公司用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置换上市公司或上海泷洲鑫科或者
雅吉欧公司已经先行偿付的款项。

    在 Novatek 认可洲际油气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方由洲际油气或上海泷洲
鑫科实际承接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而洲际油气又未能足额募集配套
资金的情况下,鉴于洲际油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不考虑重组及发行费
用因素,洲际油气净资产规模将至少增长 82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
降,届时洲际油气将有能力通过借款筹措必要的资金来偿还雅吉欧公司对
Novatek 的股东借款。


                                   21
       二、补充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十、上市公司如未能足够筹集配套资金,可能影响本次交易实施效果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油田资产之一雅
吉欧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0.47%,存在对 Novatek 的借款 3.195 亿美元和对 NPL
及其关联公司的借款 2.79 亿美元。根据目前上海泷洲鑫科与雅吉欧公司股东的
商务谈判进展,上海泷洲鑫科只需承接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上海泷
洲鑫科承接该等股东贷款的时间可能在洲际油气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也
可能在洲际油气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后。若上市公司未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
则上市公司或上海泷洲鑫科或者雅吉欧公司需通过借款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偿
还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效
果。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交易双方商务谈判的进展,洲际油气只需
承担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有待于最终收购协议确认。若上市公司未
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则上市公司或上海泷洲鑫科或者雅吉欧公司需通过借款筹
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偿还 Novatek 对雅吉欧公司的贷款,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
响本次交易的实施效果。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并进行了重大风险提示。



       问题 14、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拟通过上海泷洲鑫科购买位于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等地的石油气资产,请公司对照《26 号格式准则》关于交易对方的披露
内容,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的主要油气资产的交易对方的情况。请财务顾问发表
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的主要油气资产的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班克斯公司的股东情况
    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和英国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实
际控制人,以下为前十大股东名单:

                                    22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Canada, LTD                        7,959,873               3.04
Dimensional Fund Advisors, L.P.(U.S.)                         7,796,113               2.98
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7,039,112               2.69
R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Inc.                             7,004,234               2.68
Sentry Investments, Inc                                       4,904,466               1.88
Norges Bank Investment Management                             4,129,323               1.58
Jennison Associates, LLC                                      3,933,050               1.50
The Vanguard Group, Inc                                       3,285,628               1.26
Guinness Atkinson Asset Management, Inc.                      3,265,900               1.25
Lemanik S.A.                                                  3,214,770               1.23

       (二)雅吉欧公司的股东情况-Novatek
       1、Novatek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OAO NOVATEK
                           The Russian Federation,629850,Yamalo-Nanetski state, Purovsky
主要经营场所
                           region,Tarko-Sale, Pobedi str., 22"a"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8 月
管理委员会主席             L. Mikhelson
注册资本                   39,300 万卢布
注册号                     1027700148431

       2、截至本回复签署日,Novatek 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Novatek 除持有雅吉欧公司 51%的股权外,其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国      主营业务
                                                     (%)
 1       OOO NOVATEK-Yurkharovneftegas             100.00        俄罗斯   油气勘探、生产

 2       OOO NOVATEK-Tarkosaleneftegas             100.00        俄罗斯   油气勘探、生产

 3       OOO NOVATEK-Purovsky ZPK                  100.00        俄罗斯    凝析气加工厂

 4       OOO NOVATEK-Transervice                   100.00        俄罗斯      运输服务

 5       OOO NOVATEK-Ust-Luga                      100.00        俄罗斯      石油分馏

 6       OOO NOVATEK-AZK                           100.00        俄罗斯   批发和零售贸易

 7       OOO NOVATEK-Chelyabinsk                   100.00        俄罗斯        贸易

 8       OOO NOVATEK-Kostroma                      100.00        俄罗斯        贸易

 9       OOO NOVATEK-Perm                          100.00        俄罗斯        贸易

10       OOO NOVATEK Moscow Region                 100.00        俄罗斯        贸易


                                              23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国           主营业务
                                                     (%)
11       Novatek Gas & Power GmbH                   100.00          瑞士              贸易

12       Novatek Gas & Power Asia PTE. Ltd          100.00         新加坡             贸易

13       NovatekPolska Sp. z o.o.                   100.00          波兰              贸易

14       OAO Yamal LNG                               50.10         俄罗斯      油气勘探、开发

15       ZAO Terneftegas                             51.00         俄罗斯      油气勘探、生产

16       ZAO Nortgas                                 50.00         俄罗斯      油气勘探、生产

17       OOO Yamal Development                       50.00         俄罗斯             投资

18       Artic Russia B.V.                           56.80          荷兰              投资

19       OOO SeverEnergia                            53.30         俄罗斯             投资

       3、Novatek 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SWGI Capital
         Gazprom                       Gennady
                        Total SA                       Levit OOO       Management         其他公众股东
          PJSC                        Timchenko
                                                                          Ltd.

          9.99%          16.30%        23.50%             7.32%             5.26%            37.63%




                                       Novatek



       Novatek 为俄罗斯和伦敦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俄罗斯公民
季姆琴科(Gennady Timchenko),第二大股东为美国油气公司道达尔集团(Total
SA)。
       4、Novatek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Novatek 是俄罗斯最大的独立天然气生产商。其主要从事天然气和石油的勘
探、生产、加工和销售,拥有 20 年的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业务经验,主
要经营区域集中在西西伯利亚亚马尔 - 涅涅茨自治区。
       5、Novatek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依据 Novatek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063,882.55                      1,398,83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06,729.37                      6,326,655.40

                                             24
资产总计                                            7,770,611.92           7,725,485.95
流动负债合计                                        1,498,230.25             897,348.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91,631.74           2,550,417.35
负债总计                                            3,989,861.99           3,447,765.75
所有者权益总计                                      3,780,749.93           4,277,720.2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7,770,611.92           7,725,485.95
    简明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981,406.00           5,697,252.99
营业成本                                            3,511,240.16           3,767,636.16
利润总额                                             974,021.68              841,788.99
净利润                                               776,767.12              588,055.95

    简明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2,414.72       1,772,069.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095.52        -772,334.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242.72        -577,478.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7,404.61          -111,82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438.08         422,256.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6,563.90         146,133.1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721.21         456,563.90

  (三)基傲投资的股东情况
    1、上海乘祥
    (1)上海乘祥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 29 号 2 号楼西部 204-A12 室
公司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11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130,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33,680 万元
注册号                   310141000112095

    (2)交易对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交易对方上海乘祥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储隆,实际控制人为万巍。

    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25
                              万巍                              陈新明


                                       90.00%          10.00%



                                      上海满高投资管理
         陈新明
                                      有限公司(GP)

                  99.00%             1.00%



                     上海隆仓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陈新明
                           (GP)
                                             1.00%         99.00%



                                              上海隆仓创孚投资
         洲际油气                             管理中心(有限合                        陈新明
                                                    伙)

           100%                                           99.00%              1.00%


    上海油泷投资管理            财通资产乘祥资管                上海储隆投资管理          上海汇揽投资管理
                                                                                                                     胡仕进
        有限公司                      计划                      有限公司(GP)                合伙企业

                                        37.69%                        1.00%                    40.77%
                     20.00%                                                                                  0.54%



                                                       上海乘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上海乘祥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储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申华路 198 号 1 幢楼 2 层 A-19
主要经营场所
                                室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1 日
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
注册号                          310141000118325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
                                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转口贸易、区内企业见的贸易
                                及贸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器械、服装
经营范围
                                鞋帽、纺织品、汽车、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
                                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乘祥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除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以持有 NCP
公司股权外,未经营其他业务。

    (4)交易对方上海乘祥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26
    依据上海乘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2,406.3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70.00                               -
资产总计                                       33,576.33                               -
流动负债合计                                     462.5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总计                                         462.56                                -
所有者权益总计                                 33,113.77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3,576.33                               -

    简明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566.23                                -
利润总额                                        -566.23                                -
净利润                                          -566.23                                -

    简明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6.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7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80.0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3.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3.82                         -

    (5)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乘祥除持有标的公司基傲投资 99.9977%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2、陈新明

    (1)陈新明基本情况
                                       27
姓名                     陈新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6305093833
住址                     上海市杨浦区周家牌路 147 弄 151 号
通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周家牌路 147 弄 15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上海唯尚食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该公司无产权关系;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隆仓创孚人事行政负责人。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陈新明先生除持有基傲投资 0.0023%股权外,其对外
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是否控制
 1      上海储隆                  1.0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否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2      上海隆仓创孚            99.00                                           否
                                         商务咨询,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
 3      上海隆仓                99.00                                           否
                                         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
 4      上海满高                10.00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       否
                                         理记账),商务咨询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洲际油气已补充披露本次收购主要油气资产的
股东情况。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关于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问题 15、预案披露,班克斯公司为加拿大及英国两地上市公司,请补充披
露班克斯公司目前的市值情况,以及与本次交易作价的差异及其理由。请财务
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28
    一、补充披露班克斯公司目前的市值情况,以及与本次交易作价的差异及
其理由

    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班克斯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84 加元,总市值
约为 4.81 亿加元,折合人民币 23.69 亿元,本次交易中,班克斯公司的股权预
估值为 29.80 亿人民币,高于公司股价市值。

    班克斯公司市值与本次交易作价存在差异的理由如下:

    (1)受 2014 年下半年以来石油价格行情低迷的影响,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班克斯公司的市值约为 4.81 亿加元,折合人民币 23.69 亿元;根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班克斯公司的净资产为 46.7 亿元人民币;
其股票市值远低于其净资产,因此班克斯公司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

    (2)虽然股票价格是对股票价值的反映,但是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投
资者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利率及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股票的价格并
非总是与价值保持一致,会围绕价值发生波动,有时甚至会远远偏离价值。

    (3)上市公司间接收购班克斯公司主要看重其持有的油田资产的价值以及
未来油价上升后的增值潜力。

    (4)班克斯公司作为在加拿大和英国的上市公司,其股权结构集中度相对
较低,本次交易适当溢价有助于班克斯公司的私有化进程并顺利推进上海泷洲鑫
科收购班克斯公司的实施。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班克斯公司作价虽然高于班克斯公司
的市值,主要是基于对班克斯公司油田资产的长期看好及私有化进程顺利进行等
因素,本次收购班克斯公司作价处于合理的范围内。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
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6、预案披露,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对班克斯公司和雅吉欧公司进行
评估,请补充披露预测期内两公司的预测石油产量情况、预测期内石油价格的

                                    29
预测依据以及除 OPEC 外其他权威机构对后期石油价格的预测情况。请财务顾
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预测期内两公司的预测石油产量情况
    (一)班克斯公司的预测石油产量情况

    班克斯公司的石油产量预测,系根据RPS Energy Canada Limited 和
Degolyer and MacNaughton Canada limited 对班克斯公司2015年储量报告中
所载的开发方案,对石油产量进行了预测。

    其石油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桶
 年度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原油     7.16       8.48    10.03     11.48     12.79          13.33        13.79
 年度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原油     14.33      13.60    11.68    9.76      8.45           7.43          6.57

    (二)雅吉欧公司的预测石油产量情况

    对雅吉欧公司的预估,系采用DeGolyer and MacNaughton出具的截至2015
年12月31日的储量报告中所载的开发方案,对原油产量进行了预测。

    其石油和天然气产量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天然气产出量(百万
   年度                 立方米)        凝析油(百万桶)         原油(百万桶)
   2016                         420                      0.05                23.83
   2017                         470                      0.05                26.81
   2018                         602                      0.21                26.38
   2019                         641                      0.26                26.15
   2020                         743                      0.36                26.06
   2021                         840                      0.51                23.22
   2022                         794                      0.51                18.70
   2023                         808                      0.56                14.87
   2024                         818                      0.59                11.91
   2025                         821                      0.59                 9.53
   2026                         729                      0.51                 7.68
   2027                         601                      0.40                 6.21
   2028                         509                      0.33                 5.05
   2029                         480                      0.31                 4.09
                                          30
    二、补充披露预测期内石油价格的预测依据及除OPEC外其他权威机构对后
期石油价格的预测情况
    1、油气行业特征

    自 2010 年以来,世界经济逐步走出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国际原油价格也
随之回升,并长期稳定在较高的价格水平。2014 年 6 月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
环境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根据统计,2014 年 12 月 NYMEX
原油平均销售价格约为 61.69 美元/桶,较 2014 年 6 月的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了
41.47%;2015 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从最低时的 42.03 美元,逐步回升到
60 美元左右;2015 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供需失衡、库存上升等原因,油价又有
所下降。特别是在 2016 年 1 月下旬 NYMEX 原油期货价格一度跌破 30 美元,
随后在 30 美元附近震荡调整,目前已反弹至 40 美元左右。虽然近期国际原油
价格波动较大,但从原油供求关系、地缘政治、新能源技术等方面考虑,以及国
际原油价格的历史价格走势,未来国际原油价格在短期的低迷之后,随着行业并
购整合的不断深入推进,原油价格在中长期内很可能呈现 U 形运行趋势。

    从新能源和新技术方面看,虽然近年来各主要经济体均在推进风能和太阳能
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但由于其成本较高、技术尚未完全成熟、长期依赖补贴所
带来的财政压力等多种原因,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目前仍受到较大限制,原油等化
石能源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特别是随着各国政府负
债率的提升,财政日益紧张,对新能源的补贴和支持可能会有所减少。同时,原
油除了应用于能源领域外,其在化工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也具有广泛的应用,在可
以预见的将来,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仍难以取代石油在世界能源、化工和交通
运输等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从全球原油储量变动方面看,虽然北美等地对页岩油和页岩气等能源的开发
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原油的供应,随着世界原油勘探技术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地的
原油探明储量和可开采储量也有所上升,但在目前的技术和开采条件下,世界原
油的供给量出现大幅增加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原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具有稀
缺性和不可替代性,随着不断开采利用,消耗不断增加。因此,在中长期内国际
原油的供给受到开采技术和经济条件限制,供给无法大量增加,而原油需求基本

                                  31
稳定的大背景下,国际原油价格预计将在中长期内保持上升态势。从2015年各
主要经济体的运行状况看,世界经济的复苏态势基本保持不变,美国经济长期向
好;欧元区经济景气指数等指标也不断向好,经济回暖不断加强;日本经济的
GDP和PMI等指标也不断改善,经济不断复苏。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
体,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在2015年GDP仍取得了6.9%的增长,经济形势
不断趋于稳定,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为世界经济注入了较强劲的动力,也为
原油需求的稳定提供了相对坚实的保障。从原油供给和地缘政治方面看,目前国
际原油价格近一年来的低位震荡,以及欧佩克坚持不减产的策略,造成产油国的
经济政治趋势更加错综复杂。低油价不仅会导致部分高成本的油井减少甚至停止
开采,而且很可能会产生新一轮的地缘政治动荡,影响世界原油供给安全稳定,
因此,站在产油国自身的长远利益角度,长期的低油价也是较难持续的。综合以
上方面考虑,尽管目前原油价格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但国际原油需求短期难以替
代、中长期稳定增长的大环境未发生显著变化。同时,在世界产油区地缘政治动
荡不安的大背景下,世界原油价格长期处于低位的可能性较小。随着北美经济持
续上行而带动北美原油需求逐步回升,北美原油价格虽然短期内可能低位调整一
段时间,但从中长期看北美原油价格回归正常水平的可能性较大。

    2、石油公司的开发成本

    长期来看,如果油价不能达到项目的盈亏平衡点,那么石油公司就不会增加
投资,因而对油价构成长期支撑。而短期,盈亏平衡点则不一定构成成本支撑,
只有经营现金流为负,企业才会对现有的项目关停或因资金断裂而被迫关停项目,
进而减少产量。

    根据国际主要上游公司单位产量的经营现金流-净利润数据(1998-2013 年),
原油生产的盈亏平衡点和现金流平衡点差距约 20 美元/桶。如果边际资源成本决
定的长期均衡在 70-80 美元/桶,那么现金成本决定的短期均衡应在 50-60 美元/
桶左右。

    3、权威机构的油价预测
    (1)国际能源署(IEA)报告情况

    具体参见重组预案“第五节评估预估值/四、预测期内的石油价格及依据/(二)
                                   32
石油价格预测依据”

    (2)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报告情况

    具体参见重组预案“第五节评估预估值/四、预测期内的石油价格及依据/(二)
石油价格预测依据”

    (3)世界银行组织对后期油价的预测情况
    世界银行组织对油价的预测情况:
预测机构/年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世行价格/$/bbl   51.40   54.60   57.90   61.50    65.30   69.30   73.60   78.20   83.10   88.30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对班克斯公司及雅吉欧公司的预测石油产
量情况、预测期内的石油价格的预测依据及权威机构对后期石油价格的预测情况
分析,认为采用收益法对班克斯公司及雅吉欧公司进行评估得到的预估值是合理
的。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7、预案披露,本次预估的基本假设为各标的公司采矿权证到期后均
可以续期至经济可采年限;勘探许可证可以正常续期,至可以完成勘探目标。
请结合标的资产证照延期情况具体披露上述假设是否能够满足。请财务顾问和
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证照延期情况具体披露上述假设是否能够满足

    (一)班克斯公司拥有的生产区块为 Patos-Marinza 和 Kucova,勘探区块
为 Block F,这三个区块的产品分成协议均约定,在阿尔巴尼亚国家自然资源局
批准的条件下,合同可以延期,每次延期 5 年,延期的次数没有限制。根据境外
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截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班克斯公司持有采矿权证/勘探
许可证的下属公司并没有收到有关不能对许可证协议延期的通知。

    (二)对于雅吉欧公司持有的油气区块,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
报告,俄罗斯法律允许根据许可证持有人的应用情况,在矿藏经济寿命期到期前

                                             33
继续延长勘探和开发许可证年限,以达到“完成矿藏开发”的目的,但前提条件是
许可证持有人未违反该许可证条款。俄罗斯法律虽然未直接要求主管部门在地下
资源利用者无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无条件延长许可证年限,但事实是如此执行的,
而这也确实是俄罗斯境内各地地下资源的使用惯例。主管部门通常都会同意此类
继续延长申请(有时甚至当存在不严重违规时仍获得同意延期)。

    (三)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NCP 公司在履行了地下资源使
用 合 同 义 务 及 完 成 工 作 计 划 ( fulfillment by the Company the obligations
thereunder and work program)的条件下,有权将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延期。如
果 NCP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不少于 3 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则合同期限即可延
期。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如果各标的油气公司能够满足相应条件,则各
标的油气公司采矿权证到期后均可以续期至经济可采年限;勘探许可证可以正常
续期,至可以完成勘探目标。综上,如果各标的油气公司能够满足相应条件,则
上述预估假设可以满足。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8、本次交易对 NCP 公司的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请补充披露主要
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增值额、增值率,并说明增值原因,分析作价合理性。请财
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主要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增值额、增值率,并说明增值原因,
分析作价合理性
       (一)主要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增值额、增值率

    基傲投资主要为间接持股 NCP 公司 65%的股权,无其他经营业务,结合本
次收购的油气资产特点,对基傲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其中 NCP 公司 65%股权的投资成本为 3,250 万美元,预估值为 4,080 万美元,
评估增值约 830 万美元,增值率为 25.5%。


                                       34
    NCP 公司账面主要评估增值的资产为一项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对
油田勘探区块以资产基础法估值的勘探开发支出。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账面值
及预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坚戈

      项目            账面值              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长期股权投资            298,488            549,836        251,347        84%
    勘探支出              800,421          2,332,516      1,532,096       191%
   注:该部分财务数据账面值为 NCP 公司未经审计的原始财务数据。

    长期股权投资为 NCP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所持有的主要资产为 NCP 公
司作为出资的一宗土地,土地的预估值引用哈萨克斯坦国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
果;勘探支出预估值是按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对原始勘探投资项目重置所花费的
成本。

    (二)主要增值原因

    从上述预估数据看起来,预估值与基准日时点记账本位币账面值比较显示增
值比例较大。增值的主要原因,系 2015 年哈萨克斯坦国的货币坚戈兑美元汇率
下跌幅度较大,从 2015 年年初的 182.35:1 变化至 2015 年年末的 339.47:1。预
估时,根据哈萨克斯坦的实际情况,石油勘探行业的支出多以美元价格水平计价,
再以坚戈为货币支付这一行情况进行估算,其勘探支出按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
进行重置,由于哈萨克坚戈兑美元的汇率的大幅度变动导致预估值较其账面的以
坚戈计量的历史成本有大幅度的增值。

    预估基准日时点以哈萨克坚戈计量的账面历史成本因汇率的变化已不能反
映其真实的历史成本。如果以稳定货币美元来还原其成本发生时点的支出金额,
则其美元计价成本较为接近其真实历史成本水平。为客观比较评估值较历史成本
增减值情况,我们对其勘探支出的历史成本按其发生时点的美元汇率进行了还原
(还原后的历史成本情况如下表),再以预估值与其还原后的历史成本进行比较,
则可以得到较为客观的增减值数据,从而可以看出该部分资产预估值增值比例较
小。该预估值的增值,主要体现在勘探区块的取得成本和当地的物价水平存在一
定的上涨所致的价格合理变动。

                                     35
    长期股权投资其对应的主要资产为一宗土地,本次预估值中由哈萨克斯坦本
国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对评估值加以引用。该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有
所增值,但如果与其历史出资时点的美元价值比较,则显示为减值趋势。

                                                           单位:万美元

    估值主要增值项目         账面值        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长期股权投资               2,472         1,620       -852     -34%
        勘探支出
(加权汇率折算原始成本)          6,282       6,871         589           9%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过分析 NCP 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增
值额、增值率以及增值原因,认为基傲投资的预估值是合理的。上市公司已在重
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19、请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三项标的资产的各自预估溢价率,并结合可
比公司、可比交易的情况,说明交易作价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

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三项标的资产的各自预估溢价率,并结合可 比公司、
可比交易的情况,说明交易作价的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三项标的资产的各自预估溢价率

    本次收购中,班克斯公司的收购价预估值为 29.8 亿人民币,相较于公司 2015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所载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7.19 亿美元,
折合人民币 46.7 亿元,折价率为 36.19%。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班克斯公
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84 加元,总市值约为 4.81 亿加元,折合人民币 23.69 亿
元,收购预估值相较于公司股价市值的溢价率为 25.79%。从上述财务数据可以
看到,该公司的股价受石油价格行情影响走低,按该数据计算的市值不能反映其
公司资产的价值。本次收购中,班克斯公司的收购价预估值为 29.8 亿人民币,
投资人主要看重的是班克斯公司所持有的油田资产的价值以及未来油价上升后
的增值潜力,该收购价预估值虽然高于班克斯公司股价市值,但较公司报表归属
                                   36
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折价率为 36.19%,因此,本时点下该收购价较为合
理。

    雅吉欧公司 51%股权的初步预估值区间为人民币 42.20 亿元至 45.50 亿元,
较雅吉欧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报表所有者权益(折合人民币约为 4.43 亿)
增值 37.77 亿元至 41.07 亿元,增值率为 852.60%至 927.10%。由于雅吉欧公
司美元借款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受俄罗斯卢布对美元汇率在 2015 年有
较大波动的影响,汇兑损益原因导致雅吉欧公司报表所有者权益金额有较大的下
降,雅吉欧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较高,为 90.47%。综上,考虑
到雅吉欧公司较低的股东全部权益数据及历史成本的账面价值受汇率波动影响
大幅下降,且雅吉欧公司高财务杠杆的财务结构易放大评估溢价率,本次预估值
的溢价在这种背景下不适用于作为交易价是否合理的比较指标。根据雅吉欧公司
油气资源现有储量情况,比较其单位油气储量交易价格,其收购价较为合理。

    基傲投资的股权预估值为 3.48 亿元,较基傲投资的报表净资产 2.95 亿元增
值 0.53 亿元,增值率为 18%。基傲投资主要职能是作为持股公司,主要资产为
NCP 公司 65%的股权,NCP 公司主要资产为 5 个勘探区块,故本次对基傲投资
的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预估结果主要反映了预估基准日时点对勘探开发投
入的重置成本,系从投资成本的角度来衡量交易对价,因此,其收购定价是合理
的。

  (二)结合可比公司、可比交易的情况分析交易作价的合理性

    1、NCP 公司

    本次交易中,基傲投资持股的 NCP 公司拥有的油田勘探区块资产目前处于
勘探期,根据资产的特点,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进行评估,由于尚未在市场上未
查询到可比公开交易案例,未进行 NCP 公司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情况的分析。

    对于基傲投资所持有的 NCP 公司的预估值,由于勘探区块还不能形成收益,
根据资产的特点,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采用资产基础法预估。其预估值结果不
适用于市场比较法,其估值已体现石油勘探区块在预估基准日所处状态的投资成
本,即重新取得该区块并进行投资勘探到基准日状态所需花费的成本。

                                    37
    2、班克斯公司、雅吉欧公司

    依据油气资产情况、交易方式等因素,选取了下列班克斯公司、雅吉欧公司
的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具体情况概述如下:

    (1)可比公司分析

    本次可比公司分析中,选择了 6 家上市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的股
价折算为企业价值/2P 储量作为参数进行比较,参数如下表所示:
                         股权价值     企业价值       2P 储量            企业价值/2P 储量
     公司名称
                       (百万美元) (百万美元) (百万当量桶)         (美元/当量桶)
Surge Energy Inc.             336.85          445.81           85.84                5.19
Journey Energy Inc.            29.23          106.57           49.84                2.14
RMP Energy Inc.               136.87          224.60           38.54                5.83
Boulder Energy Ltd.            56.09          154.19           34.58                4.46
Cardinal Energy
                              411.99          511.25           59.50                8.59
Ltd.
Spartan Energy
                              452.23          514.05           42.00               12.24
Corp.
                       企业价值/2P 储量平均值                                        6.41
班克斯公司                    459.93          507.47          202.30                 2.51
                        1,274.26 至       1,851.49 至
雅吉欧公司                                                    323.71         5.71 至 6.03
                           1,373.90          1,951.14
班克斯公司与雅吉        1,734.19 至       2,358.96 至
                                                              526.01         4.48 至 4.67
欧公司平均                 1,833.83          2,458.61
    注 1:企业价值系根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有息债务计算;
    注 2:班克斯公司股权价值系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班克斯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
的美元金额计算;
    注 3:雅吉欧公司股权价值系根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雅吉欧公司预估值(42.20
亿元至 45.50 亿元)折算成 100%股权的美元金额计算。

    (2)可比交易分析

                                                          2P 储量      单位 2P 储量交易价
                                         交易价值
   被收购方            时间                             (百万当量             值
                                       (百万美元)
                                                            桶)         (美元/当量桶)
Boulder Energy
Ltd.                  2016.2.24               195.61          34.76                  5.63
Canadian Oil
Sands Ltd.            2016.1.18              4,533.90      1,398.31                  3.24
Boundary Lake       2015.12.31                  67.51         11.50                  5.87

                                              38
                                                     2P 储量     单位 2P 储量交易价
                                   交易价值
    被收购方          时间                         (百万当量            值
                                 (百万美元)
                                                       桶)        (美元/当量桶)
Assets
Anegada Energy
Corp.               2015.12.10            92.11          10.00                 9.21
Kicking Horse
Energy Inc.         2015.10.31           272.17          29.57                 9.20
Coral Hill Energy
Ltd.                  2015.7.2           205.56          17.60               11.68
Legacy Oil +
Gas Inc.             2015.5.26         1,228.96         102.73               11.96
                     交易价值/2P 储量平均值                                    8.11
班克斯公司                N/A            507.47         202.30                 2.51
                                     1,851.49 至
雅吉欧公司
                          N/A           1,951.14        323.71         5.71 至 6.03
班克斯公司与雅                       2,358.96 至
                                                        526.01         4.48 至 4.67
吉欧公司平均                            2,458.61

     通过上述可比公司、可比交易情况分析,拟收购价预估值处于合理市场水平,
交易作价是合理的。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过分析本次交易三项标的油气资产的各自预
估溢价率,并结合可比公司、可比交易的情况,认为本次交易作价是合理的。上
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20、请公司就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经营及业绩产
生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并说明其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
见。
     回复:

     一、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经营及业绩产生的影响

     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上海泷洲鑫科的预估过程中,原油未来价格基准体系
的预测为 2016 年 45 美元/桶,2017 年 55 美元/桶,2018 年 60 美元每桶。在以
上原油未来价格基准体系的预测基础上,就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

                                         39
产的经营及业绩产生的影响做敏感性分析。由于上海泷洲鑫科拟收购的标的油气
资产中,NCP 公司尚处于勘探阶段,预计未来三年无法形成稳定的经营业绩,
此处仅分析对雅吉欧公司和班克斯公司未来三年预测经营业绩的合计影响。

   2016 年:

油价波动率                        净利润变动率
               10%                                 14.4%
               5%                                   7.2%
               0%                                     -
               -5%                                  -7.2%
               -10%                                -14.4%

   2017 年:

油价波动率                        净利润变动率
               10%                                 16.3%
               5%                                   8.2%
               0%                                     -
               -5%                                  -8.2%
               -10%                                -16.3%

   2018 年:

油价波动率                        净利润变动率
               10%                                 15.6%
               5%                                   7.8%
               0%                                     -
               -5%                                  -7.8%
               -10%                                -15.6%

    二、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

    根据 2016 年 3 月 18 日洲际油气与金砖丝路一期等 9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
行 股 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820,000 万元,各方将在标的油气资产权益过户至标的公司且审计、评估工作结
束后的正式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标的油气资产的相关评估、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预估工作中,已经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和世界
银行组织等权威机构对油价走势的预测考虑了未来油价的波动趋势对标的油气
                                    40
资产估值的影响。未来国际市场油价如不发生剧烈波动,预计不会对标的油气资
产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对价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油气资产所处行业为大宗商品,其价格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评估机构已经考虑了一定程度的油价波动对估值的的影
响;但如果国际市场油价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仍会对企业经营业绩和交易作价
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其他
    问题 21、本次交易涉及海外油田资产日常运营中主要涉及卢布、列克、坚
戈等外币,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近期标的资产所在国货币
汇率波动较大,请公司就标的资产所在国各货币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经营业绩
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定量提示外币汇兑损益对公司未来运营及业绩带来的风
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所在国各货币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影响作敏感性
分析,定量提示外币汇兑损益对公司未来运营及业绩带来的风险

    公司现有资产以及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油气资产位于不同国家,因此公司
经营可能受到包括美元、加元、卢布、坚戈和欧元等在内的不同货币汇率波动的
交互影响。由于目前本交易尚未完成最终的审计和评估,因此目前还难以较为精
确的量化汇率波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准确影响。

    从趋势上看,班克斯公司的销售结算货币为美元,部分成本、费用项目以加
元、列克或欧元结算。班克斯公司主要油气资产所在国货币为列克,班克斯公司
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因此当列克对美元贬值时,对班克斯公司的业绩将产生积极
影响;当列克对美元升值时,对班克斯公司的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

    雅吉欧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卢布。其销售结算采用盯住美元的方式,因此销
售收入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其大部分成本、费用项目以卢布结算。因此,如卢

                                  41
布对美元贬值时,对雅吉欧公司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当如卢布对美元升值时,
对雅吉欧公司的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

    NCP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坚戈。其拥有的油气区块目前仍处于勘探阶段,
未产生销售收入。NCP 公司主要的外币项目为来自关联方的美元借款,因此当
坚戈对美元升值时,账面将产生汇兑收益;坚戈对美元贬值时,账面将产生汇兑
损失。

    上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各种可能的风险对冲工具,不排除在未来标的油
气资产所在国货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采用合适的金融工具对冲部分风险。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油气资产所在国的各货币汇率波动预计会
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对于班克斯公司和雅吉欧公司,如标的油气资产所
在国的货币对美元汇率走低,预计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如标的油气资
产所在国的货币对美元汇率走高,预计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于 NCP
公司,如标的油气资产所在国的货币对美元汇率走低,预计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如标的油气资产所在国的货币对美元汇率走高,预计会对其经营业绩
产生有利影响。上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采用合适的金融
工具对标的油气资产所在国货币汇率波动的风险进行部分对冲。



    问题 22、预案披露,除金砖丝路一期外,其余交易对方及其私募基金管理
人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程序,请公司
对上述事项做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风险提示


    十一、部分交易对方尚未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除金砖丝路一期已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和其私
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外,其余认定为私募基金的交易对方及其
私募基金管理人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42
程序,虽然上述交易对方已承诺尽快办理备案事宜,但仍存在不能及时备案而影
响本次重组的风险。

    对此,上市公司承诺在上述交易对方及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私募投资基金
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程序前,不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的部分认定为私募基金的交易对方及
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
记程序,独立财务顾问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督促相关交易对方及时办理基
金备案。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2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均价,请补充披露基准日前 60 日和 120 日的股票均价,并说明公司选择基准
日前 20 日股票均价的理由。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基准日前 60 日和 120 日的股票均价
    (一)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交易日股
票交易价格情况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
易日和120交易日股票交易价格情况如下表:
             市场均价类型              市场均价            市场均价*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         7.59元/股             6.8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均价         10.31元/股            9.28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均价         13.34元/股           12.01元/股

    (二)公司选择基准日前 20 日股票均价的理由
    第一、洲际油气拟通过本次交易提升公司的油气剩余可采储量,提高产储接
替率,为公司加速产能建设提供基础,本次交易亦有利于公司实现专业化、规模
化的独立石油公司的发展目标。
    因此,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发展战略上的重要布局,是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43
的重要举措,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原则,基于公司
估值水平,考虑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根据《重组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择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6.83元/股。
    第二、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数量。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取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
    第三、本次重组的定价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以保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重组及定价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董事会再次审议及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从程序上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愿,有力保
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选择基准日前20日股票均价主要是
依据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补充披露了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和120交易日股
票均价。上市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44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
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_____________
                         陈文凯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何瞻军                    张云龙




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_
                   邓翚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及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
                            万勇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田德军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




                                   45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
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_____________
                        徐悦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磊                   李文秀




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_
                   李长伟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
                               许弟伟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 日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