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2018-02-10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洲际油气
股票代码:600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立东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瓦仓庄 48 号 8 幢 2 单元 501 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瓦仓庄 48 号 8 幢 2 单元 5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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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洲际油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洲际油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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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声明..........................................................................................................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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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洲际油气或公司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受 指 林立东
让方
出让方 指 深圳市孚威天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林立东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深圳市孚威天玑投资
协议转让 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洲际油气”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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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林立东,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530102197011******;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二、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洲际油气 113,200,000 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而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或减
持洲际油气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洲际油气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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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113,2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数量、价格、金额
此次协议过户的数量为 113,200,000 股,深圳市孚威天玑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113,2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目
标股份的转让定价为《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 2018 年 2 月 8 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即人民币【3.024】元/股,转让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42,316,8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肆仟贰佰叁拾壹
万陆仟捌佰】元)。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 30 日内,受让方(指:林立东,下同)将本
次股份转让款的 10%支付到出让方(指:深圳市孚威天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下同)指定账户;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并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
后的 60 日内,受让方将本次股份转让款的 30%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本次股份转让过户证
明后的 180 日内,受让方将本次股份转让款的 60%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三)股份过户
出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笔 10%的股份转让价款后,协议各方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
目标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目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
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四)过渡期
1.过渡期内,出让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对目标公司的股
东权利。
2.过渡期内,出让方须指示其所推荐或指派到目标公司的董事及其他管理
人员,继续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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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渡期内,受让方不得利用本次股份转让行为及其因本次股权转让从出
让方或目标公司获得的信息损害目标公司及包括出让方在内的目标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4.过渡期内,出让方不得将目标股份进行质押。
5.任何一方应及时履行和/或积极协助和配合另一方和/或目标公司履行
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有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内部决策、监
管机构审批、目标股份临时保管、信息披露、目标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和过户
登记等手续。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出让受让双方均已获得了签署本协议应取得的所有合法决议和授权,本协议
自出让受让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出让方累计质押
91,000,000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披露的股权转让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洲际油气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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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
司。
投资者也可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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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林立东
日期: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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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西沙路 28 号
在地
股票简称 洲际油气 股票代码 600759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林立东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0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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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13,200,0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5%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不适用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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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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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林立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林立东(签字):
日期: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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