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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洲际油气: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18-07-12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建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
议案》,同意提名卢建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经审阅卢建之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条及
《公司章程》第95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卢建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3、我们同意提名卢建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世生)                   (江榕)                   (屈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