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关于高管及员工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02-08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 2018-022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及员工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副董事长章锦才先生、董事兼杭州口腔医院院长王仁飞
先生、监事会主席臧焕华先生、监事王维倩女士及员工增持共计992473股,占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095%,增持主体实施增持超过增持计划3000万元下限。
一、增持计划及前期增持情况
2018 年 1 月 5 日,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通
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及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
章锦才、监事会主席臧焕华、监事王维倩、杭州口腔医院院长王仁飞及部分员工
计划于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高于 8000
万元。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之日,高管及员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9247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3095%,增持主体实施增持超过 3000
万元下限。其中高管通过章锦才先生股票账户统一增持 139373 股,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0.0435%。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 股数 持股比例
高管 章锦才 董事、副董事长 25810 股 0.0434%
王仁飞 董事兼杭州口腔医院院长 51619 股
1
臧焕华 监事会主席 10325 股
王维倩 职工监事 51619 股
员工 853100 股 0.2661%
合计 992473 股 0.3095%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3000 万元人民币。
3、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高管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执行。
4、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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