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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防: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 2017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

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

董事。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协助委员会开展

日常工作,工作组对主任委员负责。

    一、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召

开,会议由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及重大财务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目前审计的进展

情况。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

本次会议主要是在年审会计师出具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审议年报前,由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主审会计师汇报了 2016 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独立董

事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
                              1/5
本次会议审议了《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6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审

核《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

开,本次会议审议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会议审议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议案》。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本次会议主要针对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合并范围及会计处

理问题进行沟通。

    7、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8、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会议审议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
    9、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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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本次会议为 2017 年年报审计进点前的沟通会。

    1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分别与中船重工第七一七研究所、七二二

研究所、七二四研究所共同推进量子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建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二、2017 年度针对重要事项出具的意见

    针对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新能

源公司、联合中船重工研究院所推进量子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等重大

事项,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相关审核意见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2017 年 10 月 30 日,2017 年 11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与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三、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评价工

作,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对公司新增及修

订的制度进行审阅。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本年度共修订十三项

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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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要求公司各级领导认真理解公司

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

董事会反映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利依据保证。

      四、2017 年年报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现就其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1、2017 年 1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正式进场前和

主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 2017 年

年报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沟通,进一步协商确定了 2017 年年报审计

的工作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不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沟通,并督促其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约

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2、2018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发布

业绩预告前再次进行沟通,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了公司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情况,会计师事务所

汇报了目前的审计进展情况。

      3、2018 年 4 月 9 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

会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4、2018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为公司 2017 年

度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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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其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六、2018 年工作计划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相关规定,一如既往地履行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沟通,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检查并

跟踪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做好

董事会有关协调工作,针对公司进行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好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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