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前收
到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竞拍北京赛思科
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9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进行了事前审核,
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收购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权有利于公司推动北京赛思
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长远发展,全面提升其综合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整体
价值提升,拟竞拍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关联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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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张友棠 _________________
徐正伟 _________________
赵登平 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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