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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11-13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7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
         看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 6 个
         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增持计划
         不设价格区间(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集团通知,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期间,中船
         重工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597,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51%,累计增持金额 235,621,398.40 元。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船重工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355,4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4%,中船重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未在本公司持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内容
    (一)增持原因及目的
    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
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决定对公司实施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三)增持数量及金额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集团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
完毕。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期间,中船重工集团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9,597,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51%,累计增持金额
235,621,398.40 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增持数量(股) 交易金额(元)    增持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2018 年 10 月 19 日       7,915,338   195,069,944.85               2.0000
2018 年 10 月 31 日         754,101    17,901,500.71               0.1905
2018 年 11 月 1 日          928,503    22,649,952.84               0.234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1,953,406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95,767,498 股的 63.66%,中
船重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未在本公司持股。
    公司已按相关监管要求披露了本次增持计划以及相关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公司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
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
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