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7-09-0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印制
2017 年 9 月 19 日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17 年 9 月 19 日)
一、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北衙路 501 号公司综合楼 406 会议室
三、参加人:(1)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议程:
时间 内 容
一、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提请大
9:30~9:35
会通过(举手表决)
二、全体股东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董秘孙继兵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min)
9:35~10:00
3、董秘孙继兵报告《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min)
三、全体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1、以书面方式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表决;
2、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3、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0:00~11:00
4、董秘孙继兵宣读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
法律意见。
四、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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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规定、中共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
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委党建〔2017〕1 号)、航空工业《关
于修订单位章程的通知》(规划字〔2016〕55 号)及《关于修订单位章
程的补充通知》(规划字〔2017〕25 号)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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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文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应成立中国共产党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 党的组织,公司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核心
立党委或总支;党委(总支)发挥政治核心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设立党的
作用,保证监督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党
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组织的工作经费。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
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 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 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员适度交叉任职。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 一 百 一 十 八 条董 事 会行 使 下 列 职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
报告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委的意见。
无 第八章 党组织
无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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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修订后
名,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 1 人
担任。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无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依据《党章》等党内
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
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和上级党
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
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酝酿并提出意见
建议,或者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
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
议。
(三)研究讨论单位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
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
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本单位
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文
化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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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条件,并
且在审计方面表现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建议股东会续聘中审众
环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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